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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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8日至5月18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鹤山市进行了巡视。2019年8月8日,省委巡视组向鹤山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鹤山市委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做到思想高度统一、行动高度自觉、步调高度一致,确保巡视整改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一是抓思想认识,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在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上,市委书记林贤进同志代表市委旗帜鲜明表明态度,坚决做到真重视、真整改、真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情况后,鹤山市委马上召开书记专题会、常委会会议、全市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和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关于巡视工作要求,按照省委、江门市委关于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有关要求,将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旗帜鲜明讲政治;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全力以赴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是抓组织领导,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成立鹤山市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市委巡视整改落实办公室工作方案,健全“一办三组”组织架构。市党政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加强督促调度,落实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工作机制。出台《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确保责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具体到部门。全市10个镇(街)和50多个涉改单位参照整改方案,制定了本部门子方案。
三是抓统筹协调,坚决突出整改成效。成立督导检查组,全过程督导巡视整改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带头到一线督导,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累计督导293次,召开督导会议204场。坚持开门搞整改,实行“挂图作战”,建立红黄绿灯工作机制、整改工作成效通报约谈考核机制,把整改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注重把巡视整改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真刀真枪解决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力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巡视整改与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为鹤山未来发展创造更广阔空间。
二、盯住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一)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有差距问题
1.针对市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没有做到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问题。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市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首要学习内容。通过集中研讨学习,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巡视反馈意见就是省委的要求,体现巡视的权威,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8月以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13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12次,市委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集中学习研讨6次,专题辅导报告会7次,到传统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现场参观学习4次。强化督促检查,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年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六进六入”。
2.针对“深调研”成果结合实际推动发展不够问题。印发《鹤山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34篇。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其中,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报告,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三清三拆三整治”后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市政协调研报告提出,加快推动鹤山工业城申报省级高新区。
3.针对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研讨缺乏针对性、灵活性及多样性问题。一是在针对性方面,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纳入2019年度基层党建考核内容。二是在灵活性方面,通过微信公众号“鹤山先锋”发布“每月组织生活清单”,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自选开展针对性学习。三是在多样性方面,紧密结合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书记讲给书记听”“党组织联建”“双报到、双服务”“领雁计划”等多样活动,全市各级党组织累计开展讲党课1300多场,党员7500多人次参加“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4.针对有的单位学习不认真,存在走过场现象问题。建立分片挂钩联系制度,派出指导员430人次开展指导,规范各单位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支部会议记录等。对发现存在相关问题的单位登记在册,督促立行立改,并将学习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差距大的问题。
(1)针对市委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精神欠缺问题。一是发展有新思路。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的重大机遇,确立构建“三带三心”城市格局,推进三融共进,全面建设湾区现代化创业之城的总体目标,印发《鹤山市推进高质量发展专项整改方案》,明确十大方面39项具体整改措施,力争鹤山在江门新一轮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二是改革有新突破。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开办企业实现1个工作日内办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时间由260天分类压缩至90个、55个、30个工作日以内。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完成我市首个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线项目。三是人才有新依托。新引进高层次人才15名,发放各类人才补贴453.5万元,1274名人才受惠。雅图仕公司申请为广东省第一批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四是创新有新思路。建立全省首个金属栏杆防腐技术院士工作站以及2个广东省博士工作站,世运电路成为江门市首家挂牌“广东省科学院企业工作站”的企业。
(2) 针对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进程较慢,主导产业不够突出,以及新兴产业发展缓慢,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少的问题。一是培育产业集群。以壮大主导产业为重点,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培育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传统产业和文旅等五大百亿产业集群。1-10月,全市装备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33.04%,增速在江门排名第二。二是推进优势产业智能化。依托我市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加快人工智能应用,推动传统产 业转型升级。三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与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对接招商,创维光电科技、世茂电子等一批科技含量高的企业相继落户,新兴产业渐成规模。四是夯实载体平台。加快园区升级改造,鹤山工业城融资2.5亿元建设职教园区,打造成为承接广深产业溢出的首选之地。珠西物流中心重点整合1000亩土地,融资5.3亿元启动国际陆港EPCO建设。五是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有成效。通过“江门市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验收,成功签约投资140亿元的万洋众创城项目,联东U谷实现当月供地当月动工。六是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显著。今年1-10月,全市专利申请总数1416件,其中发明专利164件,实用新型专利771件。推动同方(广东)科技园建设,江门水木产业研究有限公司落地运作,共建“水木深研鹤山城市创新中心”。
(3)针对经济发展对房地产行业依赖较大的问题。一是优化土地供应结构,调控商住用地供应,加大工业用地供应,减轻财政收入对房地产行业的依赖。二是全力推进“工改工”,出台《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鹤山市工业厂房升级改造奖励办法(试行)》,扶持工业园区升级改造,盘活存量,做强实体经济。三是做大做强工业企业,实施市领导挂钩联系全市53个重点企业(项目)制度,解决企业诉求31项。梳理升规入统目标清单和潜力企业清单,今年以来共15家企业实现“小升规”。四是强化税收征管。1-10月,我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91亿元,增长6.1%,其中房地产行业税收占比同比下降6.55个百分点。
2.针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问题。一是立行立改,组织对全市认定贫困户情况进行排查,对不符合纳入条件的44户贫困户进行了清退。二是全面排查,对全市范围扶贫产业资金项目开展专项自查,确保扶贫资金使用规范。三是长效管理,印发实施《鹤山市推进扶贫线与低保线“两线合一”长效帮扶机制扶贫行动方案(2019-2020年)》,做好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
3.针对推动乡村振兴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完成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创建干净整洁村93个,美丽宜居村36个,共和镇来苏村率先完成整治并建成江门示范标杆村。二是大力推进农村产业振兴。成功申报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省级1家、江门市级4家,茶叶产业园和花卉产业园通过江门市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其中,茶叶产业园还纳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名单。筹备举办第二届鹤山红茶文化节。完成1.9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三是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污水处理设施二期工程102个项目已全部动工。四是加快镇(街)资金使用进度。出台《关于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实施意见》,为镇(街)规范使用涉农资金提供依据和参考,目前江门市级下达的两批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使用率均达到100%。
4.针对环境污染防治不力问题。一是大气环境整治方面。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542家,完成12家市级VOCs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深入实施“蓝剑1号”大气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和家具制造行业专项整治,排查问题企业39家,责令限期改正38家,立案33宗。1-10月,我市空气质量二氧化氮、二氧化硫、PM10等指标同比分别改善9.7%、9.1%、8.3%。二是水环境整治方面。强化潭江牛湾国考断面环境专项执法力度,排查问题企业13家,责令限期改正12家,立案12宗。第三季度我市综合水质在江门排名第一。三是固体废物整治方面。对非法转移危险废物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对某镇被破坏的70.8亩土地复耕复绿并通过验收。开展“清废除患2019”专项行动,查处问题企业55家,责令限期改正52家,立案20宗,移交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线索4条。
5.针对扫黑除恶工作不力问题。
(1)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3次、市政府党组会议2次、全市性会议3次,切实扛起全市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同时以约谈提醒、监察建议、司法建议、问责追责等方式,压紧压实全市各级各部门职责。8月以来,共约谈3个工作相对落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发出相关司法建议9份。召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掀起新一轮宣传攻势。经省组织的第三方测评,我市政法工作满意度、“平安创建”知晓率在江门市排名第一;社会治安安全感提升率、扫黑除恶知晓率和扫黑除恶带来的安全感提升率均在江门市排名第二。
(2)强化部门合力,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一是加强和完善有关部门协同办案双向通报工作机制,通报案件查处情况64期。二是高压严打黑恶势力,立涉黑涉恶刑事案件21宗,抓获涉黑恶在逃犯12人,打掉涉恶犯罪团伙7个。三是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8月以来,全市共办结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5宗,查处行业“保护伞”3人。
6.针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到位问题。一是落实政策,减免1103户企业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涉及金额51.01万元。二是优化服务,设置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咨询服务岗,针对涉税专业机构培训74户次,面向企业开展专项辅导602户次,解决纳税人意见建议183条。三是加强宣传,开展共话减税降费主题讨论、减税降费进企业等宣传活动30余次,向2.6万家企业寄送减税降费主题宣传明信片,各级媒体宣传报道31次。
第二方面问题,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有待加强,净化政治生态不够有力
(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够严实问题
1.针对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深刻汲取江门市、鹤山市腐败案件教训,剖析违纪违法案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委《关于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意见》,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切实抓好纪律教育,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市委书记共约谈市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一把手43人次,发出提醒函40份。三是编写《鹤山市警示教育读本(2019)》,作为全市各单位党风廉政教育的重点内容,举一反三,完善工作制度和举措。
2.针对官商勾结、圈子文化等仍然存在问题。一是加大对反映官商勾结、圈子文化等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梳理有关问题线索,1-10月共立案19人。二是制定《鹤山市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召开政商关系工作座谈会,探讨勤政、廉政、亲商、安商新举措。
(二)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好问题
1.针对市委未专门召开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等工作汇报问题。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立每年年初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报告机制。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加强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2.针对市属国有企业缺乏“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存在政企不分问题。根据市“三重一大”事项的相关规定,出台《鹤山市国有企业资产(资金)管理审批权限暂行规定(试行)》,对预算审批及权限、基建工程项目等九个方面的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形成国资体系资产(资金)管理的权力清单,理顺了市委、市政府、市资产委、市资产办和国有企业五个层面的权限关系。
3.针对有的单位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对发现违反议事规则的相关镇党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责任。结合党建督导,对10个镇(街)、59个市直有关单位进行抽查指导,全面排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用好巡察利剑,把党组(党委)班子及其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纳入市委巡察范围。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带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不强问题。把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列入市委常委会会议年度计划安排,8月以来,召开6次市委常委会会议、2次全市性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述职内容和2019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纳入市委第十轮巡察内容。
2.针对涉意识形态场所管理不严不实问题。印发《鹤山市维护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扫黄打非”五大专项行动,8月以来,检查企业617家次、收缴非法出版物15册、处置网络有害信息65条、侦办案件2起。审查讲座论坛申请28份,举办各类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3场。
3.针对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滞后,意识形态阵地失管问题。制定突发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组织舆情应对演练。落实季度舆情会商研判会议制度,研判分析负面舆情事件、意识形态事件及风险隐患。加强学校宣传阵地建设,做好校园网站、公众号等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爱国主义校园宣讲活动。
4.针对非法传教活动等仍然存在等问题。印发《鹤山市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坚持每月巡查宗教场所。印发《关于做好我市民族宗教信息网络工作的通知》,完善市、镇(街)、村(社区)三级信息管理系统,举办宣传活动36场次。
第三方面问题,组织建设不够严实,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
(一)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部分党政班子成员抓党的建设意识薄弱,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制定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分管部门、挂钩镇(街)党建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将抓党建工作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市党政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和市党政班子述职述廉报告的内容。8月以来,市党政班子成员先后深入到全市138个村(社区)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和基层党建调研工作。
2.针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够扎实问题。把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的首要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主题党日活动、讲党课、专家讲座等形式加强系统学习。市四套班子领导以上率下,开展为期10天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并带头讲党课24场次。派出指导员督促各级党组织结合“每月组织生活清单”开展学习。
3.针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好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建立市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定期提醒制度。今年以来,24名市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255次。
4.针对市委落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不够有力问题。印发《关于深化落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镇(街)党(工)委书记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召开全市加强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会,对阶段性工作开展“回头看”。2019年安排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费比2018年增加1498万元。8月以来,分类分批对全市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共计400多人次进行轮训。今年以来,全市各镇(街)党校及其分教点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19场次,培训基层党员、干部3.91万人次。大力推进“头雁”工程,各镇(街)党(工)委按照“一村一策”要求,及时对年龄偏大、总体能力偏弱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目前已调整40名。
5.针对有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对2017年已完成整改的12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对2018年以来暂未销号的10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持续加大整顿工作力度,选派40名“第一书记”到村党组织开展工作,其中10名为软弱涣散党组织“第一书记”。11月中下旬,市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对暂未销号的10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开展集中验收,初步认定均达到“摘帽”等次,待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销号。
6.针对一些镇(街)没有根据党员人数规范设置基层党组织问题。对存在设置不规范情况的党组织开展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规范设置。举办2019年全市组工业务培训班及“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轮训,规范指导基层党组织设置。根据党务信息系统实行持续动态跟踪,防止再出现类似问题。
7.针对个别农村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问题。对问题严重的相关党组织负责人立案调查,并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同时,督促各镇(街)各单位对辖下党组织同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派出指导员以谈话、查阅会议记录等方式,开展“三会一课”等工作的督促指导,严防问题发生。
(二)选人用人问题突出问题
1.针对违规出台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土政策”问题。取消科级领导干部到一定年龄改任非领导职务的有关规定。从高从严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法规及政策。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自查,避免出现论资排辈、以年龄划线、违规提高职级待遇等问题。
2.针对存在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问题。制定《科级干部调整前编制职数审核制度》,对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问题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对历史超职数配备干部和低职高配干部已全部完成整改消化。对因机构改革形成的超配干部,制定消化计划,在机构改革三年内完成整改消化。结合巡察、干部分析研判、专项检查、干部“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把机构编制问题列入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范围。
3.针对对下属单位选人用人指导监督不力问题。对相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举一反三,检查全市69个单位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是否存在相关违规情况。举办全市组工干部培训班,宣讲《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党组工作条例》。
4.针对监督管理干部不严问题。
(1)开展执行任职回避制度专项整治。对涉及需要执行任职回避的干部已通过调整工作单位、调整分工等方式完成整改。完善全市公务员、事业干部亲属关系数据库。建立亲属关系回避排查预审制度,对新进人员的亲属关系进行预审排查,及时采取前置处理措施。严格落实干部任职公示群众监督制度,对公示对象在任职单位有亲属回避关系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2)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对发现的违规因私出国(境)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举办出国(境)管理工作培训班,对市管科级干部的出国(境)备案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3)全面排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违规兼职情况。全面清查规范相关人员违规兼职情况,制定《鹤山市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任职)联审联查工作制度》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在社团兼职办理工作的意见》,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兼职审核把关。
5.针对有的干部档案不规范问题。对相关人员档案进行专项查核,并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出台《鹤山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组织各单位开展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制定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整转工作方案,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四方面问题,作风建设不扎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2019年鹤山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督查。坚持打击查处和警示教育相结合,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7人,通报曝光8起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全面清算补缴领导干部周转用房的水电、房租等个人费用,制定《鹤山市领导周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周转房管理。印发《鹤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等“三公”经费管理相关文件汇编,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问题
1.针对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排查领导干部不作为不尽责问题,对履职不到位、担当作为不够的领导干部予以调整。针对近年发生的典型违纪案件和问题多发领域,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分管市领导和下级一把手开展约谈,督促担当作为;针对非公办学校建设监管不力,导致后期抢工援建问题,全力加强学校建设监管,督促工程进度,对责任单位进行约谈,解决后期抢工援建垫付资金问题;针对对低保年审专用章使用缺少监督检查问题,加强对低保年审专用章管理,出台印章使用管理相关制度。
2.针对部分会议搞形式、走过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调整优化年度全市性会议计划及控制性方案,减少会议数量,今年1-10月召开全市性会议59场,比去年同期减少30.6%。
3.针对督查检查考核报送材料繁杂问题。严控督查数量,印发《关于统筹规范全市性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管理措施》,实行年度计划审批报备制度,今年全市控制性督查检查考核减少至35项。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对不必要的考试答题、问卷调查和微信工作群等进行清理整顿。
4.针对对民生项目重视不够问题。落实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建立并跟踪落实2019年十大民生实事项目清单任务,对相关进度慢项目加强督查问责。实施《鹤山市关于加强和改善民生工作专项整改方案》,落实教育、医疗卫生等十方面29项具体工作措施。
(1)加强对镇(街)卫生院财政保障。出台《鹤山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障机制实施办法》《鹤山市公益一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细则》,增加镇(街)卫生院人员经费,完善基层医疗机构人事薪酬制度。
(2)加强对新桥水址山段综合治理。投入65万元加固新桥水址山镇西河围缺堤漫顶段河堤,进行清淤、清表、清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投入资金4900万元,进行易涝区东溪河片区综合整治工程。
(3)加强沙坪街道老旧城区消防车通道、消防基础设施维护。制定《沙坪街道老旧城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鹤山市沙坪街道老旧城区消防分期整治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大力清除占用消防车通道,加强消防基础设施维护。
(4)切实解决上学难问题。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新建的9个镇属公办园已顺利开办,提供学位约1300个,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提高至85.3%。加快中小学规划建设,沙坪一小峻廷湾校区、沙坪七小二期、新址山小学主体工程先后建成,新增学位2700个。落实《鹤山市幼儿园和中小学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2年)》,预计到2022年新增学位9000多个。鼓励发展高端民办学校,与中山市三鑫教育集团签订框架协议。办好职教园区,融资2.5亿元建设鹤山职业技术学校,并计划引进优质民办教育集团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深化集团化办学,成立教育集团7个,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5)切实解决看病难问题。持续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出台《鹤山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提高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建成共和、址山“医联体”,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共和分院及址山分院的门诊人数、住院人数稳步增长。加快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感染楼和门诊楼主体建设已封顶。积极推动市直公立医院与省内12家三甲医院开展重点专科建设合作,加快市五大救治中心建设,提升我市重点专科诊疗能力。投入888万元,购置心脏造影设备,填补我市心脏造影手术的空白。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计划招聘人员150多名。支持社会办医,今年新设社会办医医疗机构6家。
(6)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常态化排查,制定印发《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严格落实“1、3、5”治安防控圈快速反应等机制。启动常态化等级勤务,将警力最大限度投入巡防工作,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立体治安防控网络。强化巡防队伍建设,抽调一批干警补充到一线巡特警队伍,赋予巡特警大队侦查办案职能。推进智慧新警务,新装门禁视频126套,安装移动警务手机253台,建有一类高清视频监控点共470个,治安卡口19个。
第五方面问题,纪律建设不够严实,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一)市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主体责任落实层层递减问题。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考核,印发《鹤山市2019年度党建工作方案》等方案,将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镇级、公共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1-10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62件,结案119件,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2.针对认真剖析鹤山发生的严重腐败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不深刻问题。召开鹤山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警示教育会议暨2019年鹤山市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深刻剖析鹤山本地严重腐败案例,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人。加强违纪违法案例通报工作,印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工作通报2期。
3.针对存在“好人主义”的倾向,对“关键少数”监督宽松软问题。向各镇(街)、市有关单位一把手发出书面《提醒函》40份,提醒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研究制定《鹤山市关于开展党员干部提醒谈话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第三季度提醒谈话415人次。制定《2019年鹤山市委主要领导约谈工作安排》,把纪律、作风建设批评意见作为必谈内容,市党政主要领导共约谈重点干部47人次。
4.针对有的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依然存在问题。加大审查调查力度,8月以来,市纪委监委共立案38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高档烟酒助长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整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廉政教育,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队走进江门市党群服务中心,各单位领导干部分阶段到江门地区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领导干部纪律意识。
(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纪委存在动真碰硬不够问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建设,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纪执法,敢于碰硬,敢于亮剑。完善案件线索查办台账,跟踪到人,责任到人。印发《鹤山市纪委监委立案相关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情况登记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纪委监委办案程序。聚焦“四风”问题以及工程建设、财政资金、自然资源、国企国资等重点领域,对监管不到位的部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约谈扫黑除恶工作相对落后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制定《鹤山市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办案工作细则》,对公安机关侦办的涉黑恶乱案件逐案过筛。
2.针对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未发挥问题。制定《鹤山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职责清单和工作规程》,通过列席“三重一大”会议等方式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兼任驻在单位党组成员工作方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已兼任驻在单位党组成员。
3.针对纪检监察队伍管理不够严实,批评教育不及时问题。8月以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12期,培训人员650多人次。制定《鹤山市纪委监委家访制度》,认真执行《鹤山市纪委监委领导约谈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制度(试行)》,开展谈心谈话32人次。
(三)针对市委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巡察工作发现问题能力不强问题。制定《关于巡察事项查询了解及协查工作指引》等制度,完善市委巡察办与纪检监察、组织、司法等单位信息沟通机制,提高线索发现质量。严格执行和规范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市委第九轮巡察交接底稿87份。组织一批巡察干部参加江门市业务培训。制定本级巡察机构学习制度,设置查账、谈话、查阅资料等课程,增强监督本领。
2.针对动员宣传不到位,未充分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巡察问题。通过电视、广播电台、张贴公告、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途径宣传巡察工作,加强宣传力度。落实巡察“三公开”,制定《市委巡察公开工作指引》,对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情况以及第十轮巡察进驻情况进行公开,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3.针对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污染防治等工作巡察监督不够到位问题。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回头看”,完成对全市10个镇(街)的扶贫领域整改情况再检查。结合市委第十轮巡察,抽调人员组建扫黑除恶、意识形态、污染防治等专项工作检查小组,对上述相关领域进行巡察监督。
4.针对有的巡察反馈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巡察整改工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巡察整改工作指引》,加强巡察成果运用。梳理市委第九轮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向相关单位反馈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在雅瑶镇试点镇村联合监督机制,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巩固村级巡察成果。抓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实现巡察整改督导回访100%。
(四)针对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依然易发多发问题
1.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突出问题。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加强风险防范形成长效机制。开展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专项检查,督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并在施工现场公示。组织全市在建房屋建筑项目进行参建单位信息公示,强化社会监督。落实所有PPP工程项目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审批管理。
2.针对财政资金监管不力问题。出台《关于深化鹤山市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修订《鹤山市本级财政预算和支出审批权限规定》,按照“凡支出必进项目库”“凡入项目库必先进行绩效自评”的原则开展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组织开展“三公”经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小金库”等专项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3.针对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频发问题。
(1)开展征地拆迁腐败问题审查调查,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党纪政务处分。落实征地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地相关信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向市民宣传自然资源国情国策国法。
(2)加大土地违法问题执法力度,修订《鹤山市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定》《鹤山市自然资源动态巡查执法工作制度》,开展督导39次,巡视反馈的“大棚房”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对2019年初省交办违法用地卫星数据进行核查处置,其中82宗已整改到位,130宗立案查处。加强动态巡查,累计巡查14.76万千米,发现并查处问题一批。
(3)强化矿产资源非法开采监管,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监管不力的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涉嫌非法采矿的相关人员立案调查,提起公诉,全力挽回损失。制定《鹤山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机制》,成立矿产资源专项督导整改小组,8月至今开展专项巡查20次,并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掌握和监管开采情况。
(4)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出台《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内部会审和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制定自然资源领域各项业务审批工作指引,开展专题培训,强化自然资源领域业务审批和管理环节把关。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党风廉政承诺书》,提醒谈话干部30人次,对10个自然资源基层所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指导。
(五)针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未得到有效遏制问题
1.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不严问题。一是出台《2019年鹤山市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强化村级财务公开工作方案》《鹤山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意见》等制度,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召开全市农村“三资”领域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班,开展会计核算、审批程序业务培训。二是加大“三资”问题查处力度,梳理2018年至今立案查处的涉嫌坐收坐支、小型工程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案件台账,开展镇(街)清产核资“回头看”和“白条账”专项督导,复核和修正110条资产资源数据信息,完成全市“白条账”整改。督导116个村(居)每月按时按质完成财务核算,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三是完成对部分村(社区)租金应收未收的追缴,追缴欠租款56万元,认真核查涉嫌侵占集体利益、霸占集体资产的线索,建立健全相关单位“三资”管理制度。
2.针对部分基层干警执法犯法问题。对充当“保护伞”的相关基层干警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强化对基层干警的监督管理,督导检查基层派出所执法办案、值班备勤及窗口服务工作情况35次,对发现问题提出督察建议5条。
3.针对非公办学校监管不力问题。制定选派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幼儿园)支教的实施方案,规范帮教扶教津补贴、帮教扶教公办教师数量,确保学校稳步发展。
第六方面问题,上轮巡视发现的部分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一)针对作风建设仍不扎实问题
1.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扎实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1-10月立案137件,结案119件。开展全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向8名领导干部发出《鹤山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提醒函》。
2.切实增强干部担当作为意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注重在三大攻坚战、经济发展、物流、乡村振兴等市重点工作和基层一线培养选拔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好干部,8月以来,提拔干部41人,调整干部62人。全面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加强干部正向激励。
(二)针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
1.启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政策研究及对我市发展影响的专题调研,提出我市的对接方向和思路措施。实施《鹤山市推进高质量发展专项整改方案》,确保责任单位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2.完善《鹤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及北部板块总体统筹规划》方案,为开展全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做好前期准备。完成鹤山市各镇总体规划公示,进一步明确全市总体发展思路。
3.瞄准产业分工新形势,重点围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传统产业和文旅等五大产业集群,加强与深莞、广佛、港澳等地的合作对接,积极参与产业分工,今年新引进的72个项目中,来自港澳及珠三角地区的共43个,计划总投资109.29亿元。
(三)针对民生保障仍有差距问题
持续优化城区路网,G325改线工程主道及辅道各平交口建成通车,项目配套的十一号街鹤山大道-砚江河段、十二号街工程等市政道路建设已完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截至10月底,本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动工率达100%。实施对铁岗桥、吉塘桥、东风桥、游谊桥等4座危桥改造,S272肇珠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基本完工。
三、下一步计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鹤山市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成效只是初步的,整改工作还未全面完成,许多中长期整改项目需要继续推进,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需要标本兼治,持续整改。下一步,鹤山市委将坚决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持续整改、彻底整改、全面整改,确保问题清零见底、长效机制建立、政治生态改善,努力开创新时代鹤山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新局面。
(一)坚持政治理论武装,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鹤山一切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和第一议题。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因地制宜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学习活动,扎实推进“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鹤山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把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大力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进市委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加强纪律教育,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全面实施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大力整治贪污挪用扶贫资金、小官大贪、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压实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确保牢牢掌握领导权管理权主动权。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巡视整改的工作成效。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按照省委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完成整改和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紧盯整改进度,确保整改质量、工作力度始终如一。把集中攻坚和久久为功相结合,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相结合,努力做到“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统一。针对省委巡视组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倾向性问题,举一反三,从制度机制层面找出“病症”、剖析“病灶”,在强力治标的基础上,注重建章立制,加大治本力度,构建管党治党常态长效机制,着力把老问题和新问题、现实问题和长远问题一并解决好。
(四)坚持巩固提升并举,奋力开创鹤山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抢抓“双区驱动”重大机遇,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革创新、奋勇争先,把持续推动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改进工作的具体行动、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新担当新作为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一件一件落实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8806016;邮政信箱 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8号、邮政编码529700;电子邮箱swb_msg@heshan.gov.cn。
中共鹤山市委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