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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了巡察组的监督推动,4万多的胜诉退费款终于一分不少地打到账户上了。”近日,群众将一面印有“巡察利剑,心系人民”的锦旗送到清远市委第三巡察组干部手中,并连声道谢。
今年4月,清远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清新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提级巡察时,接到群众反映,其在2019年的一场民事诉讼中胜诉,法院判决该案产生的受理费4万余元由被告承担,但判决生效后多次提交申请却一直未收到退费。
赢了官司,为什么诉讼费迟迟未退回群众手中?为找到问题根源,巡察组通过调阅近年来群众信访投诉和诉讼费退缴情况、电话回访群众、与该院相关人员谈话了解等方式,发现该院由于承办人工作交接不畅、退费流程指引不明确、工作台账不完善等多种原因,存在诉讼费退费拖沓等服务群众不到位的案件156件,最多的一笔高达11.2万元,最久的一笔拖延了5年多。
巡察组在查清事实后,要求法院立即整改。在巡察组推动下,该院组织专门力量对同类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建立诉讼费退费、追缴清理工作台账,针对“退费慢”问题立行立改,在一个月内清退156件案件退费89万余元。为从源头上解决“退费难”问题,巡察组推动该院健全完善“胜诉退费”长效机制,实行“退费流程一次性告知”和“立案即确认”工作模式,在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启动退费审批流程,实现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全覆盖、退费全流程节点可跟踪,切实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清远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