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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日期:2025-06-11 08: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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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绩观是对政绩的总体认识和根本观点,直接反映领导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是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思想基础。政绩观是否端正,不仅直接影响领导干部自身能否健康成长,而且关乎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集中体现了对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规律的深刻思考和把握,为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应该看到,政绩观出现偏差,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习近平总书记精辟指出,“形式主义背后是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作祟,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出彩不想担责,满足于做表面文章,重显绩不重潜绩,重包装不重实效。官僚主义背后是官本位思想,价值观走偏、权力观扭曲,盲目依赖个人经验和主观判断,严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这一重要论述既深刻揭示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质和根源,也阐明了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内在关联。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从切实解决好“总开关”问题的维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清醒认识政绩观偏差的突出表现

  新时代以来,广大党员、干部在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展现出了强烈的使命担当。但不可否认,也有一些人在政绩认知、价值取向和行为选择上出现偏差,个别甚至出现政绩观扭曲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干部存在“晋升焦虑”驱动的短视倾向。有的偏离岗位责任,过度热衷于放大短期效益的“速成策略”。比如,奉行“亮点优先”,片面追求硬件设施高端大气,热衷于建系统、搭平台,搞“面子工程”,华而不实、铺张浪费;不惜“要素透支”,不顾客观条件、违背规律盲目追求高速度;陷入“基建依赖”,远远超越实际需求,一味追求基建扩张,形成低效产能和沉淀成本。这些不良现象带有明显的任期行为短期化特征,容易造成超前透支型建设的“击鼓传花”效应,损害有效治理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少数干部存在以“政绩冲动”替代民主决策的不良倾向。个别干部背离组织重托和群众期待,将公共权力当成个人意志的“专属品”。有的长期主政地方的领导干部,受权力惯性和自我膨胀心理影响,任性用权、随意决策、肆意妄为;有的特定领域业务型干部,虽具备专业积淀深厚、业务能力突出的特点,但容易陷入恃专擅权、刚愎自用的思维误区,过度强调技术权威而忽视集体智慧和群众接受程度,在专业决策中排斥多元观点。这些问题虽然外在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究其本质,都背离了党的组织原则和群众路线。

  在政策落地过程中,个别干部陷入“显绩导向”驱动的指标递进式加码误区。有的重形式轻实效,为了数据“好听好看”和排名靠前,在项目建设中讲究场面、热衷造势,盲目追求数量甚至虚报夸大。这种现象在三个关键时段尤为凸显,即在年度收官与开局阶段,为突击完成考核指标或营造“开门红”效应,采取“极限施压”等非常规手段;在政策部署阶段,为规避履职风险,将压力传导异化为“责任甩锅”;在履新初期,个别领导干部为快速树立权威,刻意打造标新立异的“新政工程”。诸如此类,看似雷厉风行,实则违背了政策实施的科学性,也很难具备可持续性。

  深入剖析政绩观偏差的深层原因

  政绩观偏差,反映了认知维度与实践向度的错位,更暴露出政治品格与党性操守的褪色和弱化。个别领导干部因党性修养匮乏、宗旨观念缺失、政治意识淡薄、理想信念动摇或能力本领不足,在政绩认知和从政实践中产生了偏差。

  党性原则出现动摇。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确保政绩观不出偏差,真正做到为民服务、为民造福。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领导干部只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看重党和人民事业,看淡个人进退得失,对个人名誉地位利益想得透、放得下,才能保持平和心态、乐意脚踏实地,处理好大我和小我的关系,处理好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和个人抱负、个人利益的关系,才能把那些打基础、利长远、见实效的事情抓好做实。

  能力本领存在短板。能力缺失、本领不足,不仅制约干部个人的成长与发展,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他们对政绩的理解和追求。一是理论素养不足,视野狭窄。有的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解不深不透,导致难以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把握问题,从而过于关注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发展和整体利益。二是专业技能欠缺,创新能力不足。有的对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掌握不够熟练,缺乏敢于突破常规、勇于探索新路的勇气和智慧,政绩观因此陷入保守和僵化。三是政治定力不强,意志薄弱。有的领导干部面对工作压力和挑战、面临个人进退留转时定力不足、心态不稳、缺乏韧性和坚持,不仅影响工作效率和决策质量,也容易导致更注重短期政绩,过于急功近利,盲目追求立竿见影、短期见效,为一个地区和领域的长远健康发展埋下隐患。

  政绩考核体系有待优化。正确政绩观的树立和践行,离不开科学有效的考核体系来引导。当前的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如设置“潜绩”考核指标难度较大,化解长期性、复杂性矛盾的短期、中期、长期考核标准难以量化评估;“差异化考核”实施困难,有的地方在考核时采用“一套模板”“一刀切”的方式,未能充分考虑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类型的实际情况;对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尚待深入,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环节的挂钩不够紧密。这些因素对于引导干部遵循科学规律办事、依据制度规范履职、脚踏实地推动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亟待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坚持问题导向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从思想根源上破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把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要求,把问题意识贯穿政绩观锤炼塑造全过程,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推进政绩观教育常态化。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把政绩观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设政绩观教育专题板块,推动领导干部深刻领悟其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纳入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切实增强树牢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将政绩观教育与党内政治生活深度融合,将其融入主题党日活动、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对政绩观出现偏差的干部及时教育提醒,以经常性谈心谈话推进政绩观有效纠偏,督促领导干部把为民造福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注重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既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榜样作用,又从反面典型中总结深刻教训、自觉引以为戒,深入剖析违背规律搞“政绩工程”等反面典型案例,举一反三纠正政绩观偏差,切实筑牢防范“政绩冲动症”的堤坝。

  完善政绩考核工作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干部考核是干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抓手。要聚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引导干部进一步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完善考评体系,优化考核指标,细化考核标准,强化分类考核。对标国家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要求,设置共性指标,将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作为重要内容,建立有针对性的特色指标。优化考核方法,坚持定性与定量兼顾、平时与年度衔接、考事与考人结合。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选人用人导向。

  强化干部日常监督问责。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推动领导干部树牢为民造福的政绩观,不仅要加强正向引导,也要强化监督约束。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从小处着手监督,从严管住大多数,及时有效防止和纠正政绩观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经常性监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巩固“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和统计造假等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同向发力,及时发现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对查明属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一棒接一棒,跑好历史的接力赛。

  (作者:张浩 中山大学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