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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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委巡察办日前向5位国资国企新任主要负责人发送巡察整改责任提示函,督促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整改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自十三届佛山市委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市委巡察机构围绕巡察整改各阶段、各环节、各方面,不断完善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机制,持续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佛山市坚持把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作为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佛山市委在坚持巡察情况、巡察整改情况、整改日常监督情况“三必听”以及市领导带队反馈促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落实市委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汇报机制,分重点分领域选取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向市委汇报整改落实情况。此前,围绕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市国资委以及9家市属国企先后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
为持续压实巡察整改责任,佛山探索完善巡察“两清单、一手册、一提示”机制。市委巡察办建立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正负面清单,正面清单细化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以及其他班子成员在整改各环节的职责,负面清单划出整改中的禁止事项。同时,动态更新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手册,完善全流程工作指引,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全流程、各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有调整的,市委巡察办统筹谋划、压实责任,“量身定制”巡察整改责任提示函,督促新任“一把手”持续落实整改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