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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既要完善制度规定,把笼子织密织牢,又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刚性约束。当前,一些党组织制度空转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地方制度执行力层层递减,结果导致“纸笼禁虎”。破题之道,在于多管齐下。唯有一手织密制度之网,堵住漏洞缝隙;一手磨利执行之剑,敢于较真碰硬,才能把“纸笼”真正变成“铁笼”,把权力牢牢锁住。
齐心铸铁笼,合力锁猛虎
人人尽责,则笼密虎困;人人松懈,则缝隙顿生。“纸笼禁虎”之所以出现,与一些地方和部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不无关系。有的党组织把制度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落实时却打了折扣、搞了变通;有的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不敢担责,对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制度失去了应有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员领导干部拥有一定的权力,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时刻牢记有权必有责,个个得担责。要知责于心,知晓权力的性质,时刻牢记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知晓自己职责之要,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岗位的职责使命心中有数,对组织交办的任务、群众期盼的实事清清楚楚,始终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要责任压实,避免责任空悬、层层甩锅。建立责任图谱链,清晰标注权力运行各环节的“接棒人”和“交接标准”,确保责任不脱节;落实首办责任制,对涉及多部门的事项,明确首个受理部门为牵头协调方,负责全程跟踪、转办督办,避免“踢皮球”,决不允许权力在“公”字掩护下无人认领、相互推卸。还要权责对等,行使权力必须对履职结果负责,定好权责清单,逐项梳理每项权力的对应责任、承担后果,不能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拍脑袋不管后果;加强流程化管控,实现“责任到人、记录在案”,为倒查留下依据,释放震慑效应。
划清了责任边界,关键还在于人能否顶得上去,必须人人履好职,切实扛起责。担责于身要“顶得上”,直面矛盾不回避,困难面前不低头,重任面前不弯腰;把该扛的担子扛起来,把该管的事情管到位,再难再险也不退缩、再苦再累也不甩手。担责于身要“扛得起”,是自己的责任不推卸,出了问题主动认账、敢于承担,不把责任往下卸、不把矛盾往上交、不把过错往外推,凡事从自身找原因、从主观找差距,功劳不抢、过失不诿。担责于身还要“管得紧”,不仅要把自己那把“钥匙”管住,还要对所辖范围内的“锁”和“钥匙”心中有数,确保每一把锁都有人看、每一把钥匙都有人管,敢于当“黑脸包公”,对违规用权行为及时叫停纠正,防止“老虎出笼”。
担责不仅靠自觉,更要靠行动来印证,必须责任见行动,心中有知止。说一千道一万,最终要落实在行动上,要履责于行,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实事、求实效上,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以钉钉子精神把事干成、把事办好,真正把权力变成为民造福的工具。要守规知止,对自身手中的权力要严加约束,守住底线,不越边界、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管住嘴、管住手,确保权力始终在制度轨道上运行。还要逾矩即惩,出了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板子要打准,精准问责不跑偏,必须一是一、二是二,是谁的责任就追究谁,是什么问题就处理什么问题;板子要真打,从严问责不手软,必须坚持“严”字当头,以问责的“铁齿铜牙”咬碎制度空转的“病灶”;板子要打响,公开问责不留情,让一次问责教育大多数、震慑一大片,真正把规矩立起来、把底线划清楚,以刚性问责确保制度刚性执行,让拥有权力的人始终处于责任的压力场中。
铁笼成色足,锁虎关得住
制度的先天缺陷也是“纸笼禁虎”的原因之一。一些法规制度过于原则笼统、针对性操作性不够强,不同法规制度之间衔接不够紧密、存在缝隙漏洞,针对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等的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要解决“纸笼禁虎”问题,必须从制度设计源头入手,打造牢密铁笼,让每一根铁条都坚实、每一个焊点都牢固,让权力没有突围空间。
严防“猫钻牛栏”,让制度精准到位。制度设计一旦标准模糊、空间过大,“铁笼”便成了“牛栏”,让权力来去自如。因此,条款要精准化,避免大而化之。制度精准,不在条款多寡,而在指向明确、边界清晰。权力事项一一对应,每项条款写明对应哪项权力、哪个环节,不留模糊地带;裁量标准条条刚性,定幅度、定条件、定例外,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违规后果款款落地,每条规矩都要跟着谁来查、怎么处理,让制度自带“牙齿”。还要做到标准一致化,一份考卷测到底,考核指标统一设定,不搞层层加码也不随意降格;一把尺子量到底,对同一类问题无论涉及谁,都按同一标准评判处理,不搞区别对待;一个标准抓到底,制度执行从部署到验收始终用同一标杆衡量,不因时间推移而松劲、不因对象变化而走样,一视同仁、一贯到底。补漏常态化也很重要,制度的笼子不是一成不变的,权力运行中的新问题会不断出现,应建立制度“体检”机制,定期对现有制度进行“过筛子”式的梳理排查,及时修补漏洞、更新“铁栏”,确保制度始终与权力运行的现实相匹配。
严防“漏网之鱼”,让制度系统完备。制度的威力不仅在于单条规定的硬度,更在于整个体系的严密程度。目前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但制度之间缺乏衔接配套,甚至互相打架的情况还时有存在。要架起“无影灯”,将权力的动议、决策、执行、反馈全环节纳入制度约束,不留盲区、不留暗角,让权力无论运行到哪个阶段都有制度“盯防”。要打通“断头路”,强化跨部门、跨层级制度的衔接配套,特别是针对审批与监管要求脱节、决策与执行条款冲突等问题,推动各类制度统一标准、统一尺度、统一接口,决不能“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要拧紧“衔接扣”,建立制度之间的协调审查机制,新制度出台前必须进行一致性审查,与现有制度存在冲突的,要么调整、要么废止、要么统一解释,确保制度之间不矛盾、不重复,让每一项制度都与其他制度无缝咬合、协同发力,真正形成全方位、全链条的制度合力。
严防“无序生长”,让制度与时俱进。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权力的触角也随之延伸,如果制度建设跟不上实践发展的脚步,就会出现“权力已进场、制度未跟上”的真空期,让违规行为在制度空白处随意生长。及时填补新兴领域制度“空白区”,紧盯新业态中的权力运行新方式,及时跟进制度建设,使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决不让新领域成为权力的“脱缰之地”。如广东省广州市及时出台《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等制度,为人工智能应用等新兴领域在产权保护、监督监管上铺好法治之轨。必须设定权力运行的“防护栏”,对各级各类权力的行使边界作出明确限定,坚决防止擅自扩大审批权限、分配权限、裁量权限等行为,让每一项权力都在既定轨道内运行。还要按下制度升级的“快进键”,基层实践中涌现出许多管用、好用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论证完善,上升为制度规范,推动制度从“够用”向“好用”升级,以制度的动态更新,应对权力运行的动态变化。
紧跟权力走,驱虎入铁笼
笼子能否锁住权力、管住任性,固然取决于笼子的材质,还取决于能否把权力关进笼子。权力不会主动走进笼子,必须坚持动态管控,精准对标权力运行轨迹,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规范就跟进到哪里、管控措施就覆盖到哪里,全方位“驱虎入笼”,防止权力逾矩越轨。
抓住关键环节,校正权力运行轨迹。权力运行链条长、涉及领域广,必须抓重点、控关键、守要害,聚焦权力集中、自由裁量空间大、廉政风险高的核心领域靶向发力,带动全程规范运行。盯住关键人,管住权力行使的“中枢”。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手握决策、资源调配等核心权力,是权力行使的重点监督对象,须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推动各级“一把手”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坚决反对和防止个人专断。盯住人事权,把住选人用人的“关口”。干部选拔任用关乎干部队伍建设质量和区域政治生态,影响地方发展和事业成败,必须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特别是要规范提名权这一重要环节的权限和流程,杜绝人情勾兑、私下授意等行为。盯住工程项目建设,斩断权力变现的“链条”。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密集、环节复杂、利益集中,容易出现监管薄弱地带,要全流程规范重大工程审批、招标投标、资金结算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报备登记制度,从严查处权钱交易行为,不断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注重权力制衡,压缩擅权妄为空间。权力天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扩张性和腐蚀性,一旦失去控制,便极易突破边界、滋生腐败,必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权力制衡体系。着力强化部门间的协同制衡,打破“圈地自守”与信息孤岛,特别针对项目、资金、资源分配审批等事项,建立多部门联审联管机制,由不同职能单位分头把关、相互校验,避免单一部门独揽完整处置权限,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做好班子成员之间制衡,清晰划分班子成员分管领域、权责边界,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人事等权力集中领域,防止“一把手”搞“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也要防止其他成员决策不出力、分工不负责或者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的现象。做好同一部门不同岗位之间权力制衡,根据权力运行流程,按照业务节点合理拆分审批、执行、监督等职能,分段管控,形成“一环管一环、一环督一环”的制约格局,防范“一人包办、一竿子插到底”的廉政风险。
做好流程固化,让权力运行清晰透明。全环节线上运行,依托数字政务、智慧监管平台,推动行政审批、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等各类行权事项线上办理,统一流程、统一操作步骤,从技术层面防范人为干预、随意变通,让权力运行全程一目了然、清晰规范。全过程自动预警,依托大数据、智能化监管手段,搭建权力运行风险智能预警体系,将权力监管规则转化为智能算法,紧盯超权限审批、违规变通操作等异常行为,设置细化预警标准,进行系统自动识别、实时预警、及时拦截,提升权力管控的精准性和主动性。全链条步步留痕,健全权力运行全程留痕机制,对权力动议、决策、执行、变更、办结等步骤、操作、调整,进行记录、存档、留存,确保留痕信息真实完整、客观全面、不可篡改,实现权力运行全链条可追溯、可核查、可追责。
监督无死角,探照无盲区
再坚固的铁笼,如果缺乏全天候、无死角的监督,也会出现“灯下黑”,让权力伺机破笼。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专责机关,要擦亮监督“探照灯”,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做到授权有监督、用权有管控、失权有约束,使监督震慑力量常在。
对权力配置前置监督,从源头把控权力边界。授权是权力运行的起点,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将监督融入授权源头,把风险隐患化解在授权之初。推动科学授权,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督促明确权力边界、严格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既保障履职所需,又约束超范围、超标准授权行为,从源头减少越权、滥权问题。推动审慎授权,对重大事项授权要严格落实事前风险评估机制,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业务部门等多方力量,全面研判授权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风险性,对风险较高、条件不成熟、难以监管的授权事项,暂缓推进、优化方案;对确有必要的授权,配套制定专项监管措施。推动约束授权,在授权的同时,同步附加约束条件、纪律红线、使用时限以及违规惩戒细则,清晰标注违规用权对应的问责标准、处置方式,让被授权人从获得权力之初就知晓“权力有期限、用权有底线、越线必追责”。
对行权过程嵌入监督,在运行过程中纠治偏差。机制嵌入,凝聚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等各类监督合力,完善上下联动、左右协同、贯通协调的监督工作机制,坚持权责对等、失责必问,明确“谁用权、谁负责,谁履职、谁担责”,引导干部正确用权、廉洁用权。平台嵌入,打通不同监督主体的“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推动行权数字化与监督数字化深度融合,实现监督“如影随形”。比如,青海省西宁市依托大数据监督平台,对民生资金、工程建设、公务消费、公车管理等重点事项开展数据比对、异常预警,提升监督精准度。纠错嵌入,发现问题是为了更好解决问题,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制度执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让干部“红脸出汗”,推动现场整改、纠治偏差,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对权力制约有效监督,筑牢常态化长效化防线。压实监督责任,既要加强对“一把手”用权监督,更要督促其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当好所辖地区权力制约的监督者,上级“一把手”要对下级“一把手”的权力运行关键节点主动介入、实时掌握,不做“甩手掌柜”;督促班子成员之间敢于“红脸出汗”、相互提醒,不当“老好人”;积极畅通基层和群众意见反馈渠道,确保意见上得来,着力打通“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等监督堵点。充分调动各方齐抓监督,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下纪检监察机关与巡视、组织、宣传、政法、审计、信访、财会、统计等部门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共享线索资源、联合开展监督,调动各类监督主体积极性,形成既各司其职、分口把关,又相互配合、同向发力的良好局面。扎实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针对监督发现的共性、普遍性问题深挖根源,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及时完善制度机制、优化监管流程,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完善制度—长效治理”的良性循环,持续织密监督网络、扎紧制度铁笼。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制度建设永远在路上。让“纸笼禁虎”变为“铁笼锁虎”,既要织密法网,还要构建起权责对等、监督贯通的治理闭环。唯有持续压紧责任链条,以刚性监督贯穿权力运行全流程,方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