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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指出,必须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先锋队意识,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终身课题,在坚定理想信念、铸牢对党忠诚、厚植为民情怀、坚持实事求是、纯正道德品质、保持清正廉洁等方面下功夫,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围绕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加强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为作风建设重要内容,着力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筑牢家庭廉洁防线,清白做人、勤俭齐家、干净做事、廉洁从政,推动崇廉尚洁的清风正气在全社会不断充盈。
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风的“家”,是家庭的“家”,也是国家的“家”。
2026年2月10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北京新街口“吾老·新街”银龄老年公寓。
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人拿起刚刚写好的“家”字,道出心声:“这里是我们的新家,我们现在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热气腾腾。我们欣逢盛世,感谢党,感谢伟大祖国……”
“说得好!这就是我们中国人的家国情怀。”习近平总书记回应。
“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对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
讲中国古代家风故事:“家长特别是父母对子女的影响很大,往往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中国古代流传下来的孟母三迁、岳母刺字、画荻教子讲的就是这样的故事”“古时,那些子孙多贤达、功业多卓著的名门,无不与其良好家风的传承息息相关”“诸葛亮诫子格言、颜氏家训、朱子家训等,都是在倡导一种家风”;
讲老一辈革命家:“周恩来同志严格要求自己的亲属,给他们订立了‘十条家规’,从没有利用自己的权力为自己或亲朋好友谋过半点私利”“家乡的一些亲戚看到他当了国家主席,跑到北京找他办事,刘少奇同志严肃告诉他们:‘不错,我是国家主席,硬着头皮给你们办这些事,也不是办不成。可是不行啊!我是国家主席不假,但我是共产党员,不能随便行使自己的职权’”;
讲优秀党员干部:焦裕禄“无意间听到儿子因认识售票员看戏未买票,便教育儿子不能搞特殊‘看白戏’,并立即拿出钱叫儿子到戏院补票”“甘祖昌同志是江西老红军、新中国的开国将军,但他坚持回农村当农民,龚全珍同志也随甘祖昌同志一起回到农村艰苦奋斗”;
……
二十届中央纪委全会多次对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出部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树立良好家教家风,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构建清廉社会生态;把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充分挖掘优秀传统廉洁文化丰富内容,积极宣传廉洁理念、廉洁典型,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家风不正现象,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的及时预警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
奋进新征程,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应上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这堂“必修课”,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方能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凝聚昂扬进取的精气神。
领导干部的家风关系党风政风
习近平总书记严肃指出:“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
家风,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不仅关乎一身之进退、一家之荣辱,更关系到党风政风民风。
梳理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通报,“裙带腐败”“衙内腐败”现象令人警醒——
陕西省委原常委、西安市委原书记方红卫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原主席王莉霞家风不正,对家属失管失教;
湖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周先旺生活腐化堕落,家风不正,对其子失管失教;
……
从这些查处的案例来看,个别领导干部不仅自身大搞权钱交易,还纵容家属收钱敛财,子女等也利用父母影响经商谋利、大发不义之财,危害甚大、影响恶劣。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事实证明,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好,往往家庭和美;相反,家风不正、私德不修,难免累及家人,殃及子孙,贻害社会。
管好“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必须加强家风建设,严格要求、严格约束亲属,过好亲情关。
廉洁齐家是严明纪律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明确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白做人、勤俭齐家、干净做事、廉洁从政,管好自己和家人,涵养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家风”……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领导干部的家风问题不仅是道德问题,也是党性问题、纪律问题。
党纪法规中关于家风建设的要求,既有明确要求,也有禁止性红线,还有明确的追责条款。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行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有多个条款对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利作出处分的规定。
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二条更是明确指出:“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由此可见,廉洁齐家不仅是道德倡议,也是党规党纪明确的刚性要求。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亲属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一方面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把家风纳入干部日常监督考核。通过严格执行规范领导干部及其家属行为的规定要求、开展监督检查等方式,推动领导干部把廉洁教育纳入家庭日常生活,从严管好亲属子女。另一方面,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落实廉洁谈话、廉洁家访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以有力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守住亲情关,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加强家风建设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终身课题。把家风建设落细落实、抓常抓长,持之以恒涵养好家风,必将为抵御贪腐筑起“防火墙”,为干事创业增添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