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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8-09-21 11:05:44    

2018年以来,云浮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肃问责了一批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近期,云浮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新兴县簕竹镇云龙村原村支书、主任赖锦洪审核农村危房改造资格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赖锦洪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没有认真调查核实申报对象的家庭经济收入状况,为不符合申报危房改造条件的村民黄某办理了申报并获得2万元补助款,造成不良影响。赖锦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新兴县车岗镇云洞村干部审核低保对象资格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云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欧仲持,原村委委员黄福如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办理低保工作中没有认真调查核实申报对象的家庭经济收入状况,致使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人员领取了低保金,造成不良影响。欧仲持、黄福如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郁南县历洞镇水源村村干部审核农村危房改造资格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历洞镇水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陶佰强,村委委员、妇女主任张水连不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没有认真调查核实申报对象的家庭经济收入状况,为不符合申报危房改造条件的村民莫某办理了申报并获得2万元补助款,造成不良影响。陶佰强、张水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郁南县东坝镇粗石村村干部识别精准扶贫户不准问题。2015年12月,东坝镇粗石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林广星,村委原委员、原调解主任林水明在入户核实罗某的经济收入、家庭情况等工作过程中,工作马虎,未认真履职尽责,未能严格核查申请资料,致使不符合帮扶条件的罗某获得新时期精准扶贫相对贫困户资格,造成不良影响。林广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林水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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