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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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2日至5月15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广州市荔湾区进行了巡视。2018年7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广州市荔湾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严和实的要求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实现“更专、更活、更准”的整改质量
(一)成立三级领导架构,强化组织协调力度。一是成立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区委各常委同志及区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牵头抓好各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查检查。二是整改任务各牵头单位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三是各责任单位成立本单位的领导架构,形成全区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召开三个层面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整改。区委先后召开4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工作方案,落实任务分工。区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1个动员会、1个推进会和3个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研究存在问题。区整改办召开6次工作例会,督促整改质量,推动工作进度,确保整改全覆盖、无死角。
(三)制定三套工作文件,逐一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印发了《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运行细则》《整改工作落实总台账》,剖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全区各单位依照工作职责制定本单位整改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折不扣推进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四)建立三种汇报制度,确保整改工作不脱节。一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全区各责任单位安排一名中层干部专门负责整改任务联络工作。二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整改办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度,研究解决整改任务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日报、周报、月报制度,落实每日向市整改办汇报最新进度,各单位整改进度台账实行一周一报、一月一小结,全区每周编制报送一期整改简报,每月汇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
(五)形成三个有效融合,高质量落实巡视整改。一是推进“两级”巡视整改工作有效融合,将省委巡视组对荔湾的巡视整改要求与中央巡视组对广东、广州的整改要求结合起来,按照两个月内向省委巡视办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要求推进整改工作。二是整改方案与区情发展有效融合,每一项整改措施均紧扣荔湾区政治、经济、社会、民生工作实际,接地气、可操作,既有近期必须完成的,也有久久为功长期推进的。三是整改任务与日常工作安排有效融合,63项整改措施由各职能部门对号入座、逐一认领、明确责任,既能以落实整改为契机推动日常工作“加速”,又能以日常工作成效促使整改成果“提质”。
[NextPage][/NextPage]二、发挥巡视整改标本兼治作用,推进重点整改项目落地落细
(一)对区委谋划发展能力不足,领导不够坚强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重点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区委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努力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立足构建荔湾现代化经济体系,以三大战略发展平台带动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增强荔湾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建设国家重要中心城市核心功能区和现代化中心城区。
(1)针对用新发展理念谋划推动工作不够,缺乏战略发展平台和主导产业支撑,中心城区地位弱化的问题,加快推进“三大平台”建设,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长期推进,已落实具体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传统文化商旅活化提升区1-10月完成投资0.5亿元,完成了《逢源大街-荔湾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恩宁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恩宁路历史文化街区试点实施方案》编制,住建部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泮塘五约微改造项目一期已完工、二期抓紧推进,荔枝湾景区活化提升全面启动。二是白鹅潭中心商务区1-10月完成投资37亿元,基本完成新隆沙项目首期拟出让5个地块的动迁工作,陆居路项目动迁完成79%,广东当代美术馆、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省文学馆初步确定落户该地块;广船总部项目、逸合商务中心加速推进;完成白鹅潭国际金融中心设计方案,近期准备开工建设。三是海龙科技创新产业区1-10月完成投资17.9亿元,完成北斗科技产业园区等4个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启迪协信科技园、名创优品白鹤沙总部大厦、大参林营运中心等项目陆续落地开工,广州国际医药港、立白综合科技园区、小马空间汽车文化(互联网)小镇、岭南V谷等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四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产业有新成效,成立了广州市智能物流配送技术创新联盟,推进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医药健康产业联盟,新三板广州服务基地、4K产业基地项目落户荔湾。五是实现产业发展动能转换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制定《加快产业优化提质实现发展动能转换的指导意见》,加快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和珠江钢琴厂搬迁实施工作,协助市政府做好广州发电厂的关停工作,完成停产关闭、整合搬迁、整改提升和限制发展“四类”企业整改163家。
(2)针对科技创新动力不足,对高端产业、资本、人才、技术等市场资源要素集聚能力不强,新兴产业发展缓慢,专业市场转型升级推进乏力的问题,加快集聚高端要素发展,提升科技创新动力(长期推进,已落实具体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完善了科技创新系列政策,制定了《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创新载体认定和扶持办法(试行)》等10份支持科创项目发展的文件。二是做好产业导入,支持举办北欧清洁技术与智慧城市产业项目对接会、广州国际医药港战略发展研讨会等开放性活动;全区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14家;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总数达到500家,专利申请总量达到4050件、发明专利申请992件。三是加快建设新三板服务基地,完成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合作备忘录,配合举办3场大型培训,联合举办第七届广州金交会——新三板发展论坛。四是构建创新创业服务生态,完成荔湾区2018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园区认定工作,承办了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州赛区)等多项活动,发动150家企业申报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协助广州3D打印园等3个园区申报市提质增效园区,3D打印园成为全国唯一以3D打印产业为载体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五是升级改造传统市场,组织100多家商户开展知识产权专利培训,广州国览医疗器械城成功申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步云天地鞋业城成功申报广州市示范专业市场、省诚信示范市场,引进晨光文具超市成为“新批发”领头羊,提升茶叶市场、华林玉器市场管理标准化水平。六是加强高层次人才服务,完成全区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立项,收到高层次人才评定报名材料52份,搭建“荔湾人才”微信公众号平台,顺利举办荔湾区与南海区高端人才联谊活动。
(3)针对城市环境面貌落后的问题,多措并举优化改善城市环境面貌(长期推进,已落实具体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推动完成12个攻城拔寨重点项目规划,完成恩宁路历史文化街区等项目设计成果,完成南漖、沙洛等片区规划深化,完成聚龙村等项目初步方案,推进完成宝源路片区等项目方案编制工作。二是交通发展有新突破,以“三隧四路五轨道”搭建荔湾城市“骨架”,49个市政交通项目加快推进,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即将竣工,如意坊隧道、芳村大道南快捷化改造工程、广钢新城一期市政道路等项目动工,逐步解决南北片区以及与周边城区要素配置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三是民生项目有新保障,荔湾区人民医院、广钢新城医院等大型三甲医院建设进展顺利,西关广雅实验学校、中国教科院荔湾实验学校、广州四中龙津校区、沙面小学御景校区等一批中小学建成投入使用。四是整治餐饮油烟污染,辖区内已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企业468家,实时监控468台,2018年处理油烟污染投诉362宗。五是控制建筑工地与道路扬尘,在建工地安装扬尘监测设备27个,启用广州扬尘污染监管APP,出动环保员对辖区108个工地巡查649次,发出整改通知书55份。六是完成“散乱污”场所清理整顿,重点开展30条重点河涌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广佛跨界河流、珠江西航道和后航道沿岸、村级工业聚集区等区域“散乱污”场所清理,2017年完成清理整顿255家;2018年排查393家,已全部完成整治。
(4)针对城中村“脏乱差”问题严重的问题,加大巡检督查力度(长期推进,已落实具体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完善区、部门(街道)、社区三级巡查督查机制,制定《荔湾区内街巷、城中村与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各街道、各村制定相应整治方案,落实14小时巡回保洁,实现城中村管理规范化、专业化。二是环境卫生不断增强,组织环卫工人4000多人,党员、居民、志愿者6100多人次及环卫车200多辆,对城乡结合部9条街道开展4轮集中整治,清理卫生死角306处约220吨垃圾,清理杂物件246车,清理乱张贴乱涂写2700多宗,清理杂草杂树5.8万平方米,清洗路面8.6万平方米。三是建筑废弃物管理可控,制定工作方案实行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管理,实行街道居民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处置备案管理,零星余泥“日产日清”;全面冲洗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每天分日夜两班巡查排泥工地,每月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建筑垃圾排放、运输车辆。
(5)针对违法建设问题仍然突出的问题,采取“控新增,减存量”方式推进解决(长期推进,已落实具体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释放了城区发展空间,建立“一宗一档”整改机制,实行“集中指挥、挂图作战、逐点治理、对账销号”,现已完成治理435宗,面积34.5万平方米。二是遏制了高强度开发和无序管理,从8月1日开始全区各职能部门启动违法建设治理与城市连片开发更新改造有机结合专项行动,以拆为主、严控新增,取得良好成效。三是树立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制定了《违法建设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区综合执法、城管、环保、水务、公安等部门以及属地街道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强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对新增违法建设及时控停、尽快拆除,全面刹住违法建设的不良社会风气,强化党和政府的威慑力。
(6)针对黑臭河涌整治不力的问题,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大力进行整治(长期推进,已落实具体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以河长制为抓手提升了管理精细度,建立街一级河长联席会议机制,区领导班子定期参加巡河,区河长办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职能,区各职能部门和街道落实属地责任,聘请首批8名民间大河长和26名全国首批民间小河长,各街道又新聘请56名民间河长,增强治水社会力量。二是大力开展“四洗”行动:通过“洗楼”摸查登记污染源并分类处理,将“洗管”工作列入区2018年民生十件实事,排查排水管道和井盖问题并及时处理,完成排水井清疏37820座,排水管255公里,开展13次全区统一“洗河”。三是推动13条河涌长制久清:实施“女娲行动”,排查和封堵污染源头,2017年完成了13条河涌治理,水生态环境逐渐好转;2018年加快推进17条黑臭河涌整治工作,力争年内完成7条河涌清淤;继续推进西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下西关涌防洪排涝调水工程,把芳村片区整体纳入闸站联调联控,扎实做好河涌清淤,加强调水补水,开展生态修复。四是截污纳管成效明显:采用街道作为业主、联社具体实施、水务部门统筹推进的模式,推动第一批8个村按市要求2018年9月底全部完成施工;第二批9个村计划2019年底前完工。五是上下游联动治理跨界河涌:重点落实广佛跨界河涌整治、黑臭河涌整治和珠江后航道东塱断面水质保障等工作,与佛山南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接研究跨界河涌治理,实现“统一方案、统一标准、统一步调”。六是严肃执纪问责:在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期间,区纪委根据问题线索,追究责任110人;此外,区河长办约谈了5名正处级干部,对2名科级干部、4名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相关街道约谈了履责不力的4名村居级河长,压实了工作责任。
(7)针对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不足,城市发展瓶颈问题突出,“北不畅,南不通”的问题,全面启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基础设施支撑能力(长期推进,已落实具体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已落实“三隧四路五轨道”审批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实时跟进。二是已启动如意坊隧道、芳村大道南快捷化改工程、快捷路二期(荔湾段)等项目征拆,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如意大道、东沙隧道、广佛出口放射线二期等项目加快推进。三是已与佛山市南海区对接同心桥(芳村大道西-海北沿江路)、南漖隧道(玉兰路-三山大道)项目,开展芳村大道中改造优化、浣花路西延线、海龙地区道路规划前期研究。
(8)针对北片区路网老旧,交通乱象多,南片区路网密度与广州市中心城区路网标准相差甚远的问题,加强片区路网研究规划,提升交通承载能力和通达性(长期推进,已落实具体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完成《荔湾区交通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近期实施计划》编制,依程序报批。二是提升北片交通承载能力,推进大坦沙大桥系统工程、大坦沙大桥系统工程南侧通道、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大坦沙环岛路等工程建设,启动五丫口大桥等13项大中修工程。三是提升南片区路网密度和交通通达性,重点推动广钢新城一期市政道路三个组团、医药港地块规划道路、岭南V谷沿江路、白鹤沙地块规划路、龙溪大道地块规划路、新隆沙地块规划路、大坦沙岛规划路一期、鹅潭路(滘口段)、南漖路延长线(玉兰路-东沙大道)、沙洛路建设工程、花地河东岸路、花地大道中南延线、鹅潭路(滘口-医药港)、白鹤沙大桥等一批城市次干道、城市支路的建设,逐步形成微循环体系。
(9)针对公共服务能力不足,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短缺的问题,加大力度提高文化阵地资源利用率和公共服务效能(长期推进,已落实具体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完成发展教育事业系列规划,编制了荔湾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学前教育布点规划、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及《广钢新城教育配套设施优化布局方案》并向社会公布。二是落实市文件精神提高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标准,已按程序下达各幼儿园执行。三是完成发展养老事业规划,编制了《荔湾区优化养老机构设施布局规划工作方案》,走访调研各社区对养老机构需求,合理科学落实规划配置。四是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组织辖内养老机构参加星级评定、参与中国老龄产业博览会,为社会资本融入养老事业提供良好的平台;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工作,简化新申办养老机构申报资料流程;指导西塱敬老院完成升级改造,新增35张床位;推动荔湾颐乐园更新升级改造,年度计划投资263万元。五是完成一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2018年已在全区建成15条健身路径,安装16张乒乓球台,完成131户困难家庭和16个居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已落实荔湾区公共图书馆在广州国际智能科技园布点,已完成区图书馆文化公园分馆的初步布局设计工作。六是提升公共文化场所服务效能,区文化艺术中心场地免费向群众团体开放,文化馆开通了微信预约系统;升级改造粤剧艺术博物馆出入口,安装升降式车辆防撞设备,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10)针对南片区在对外通道、内部路网密度、教育设施、医疗卫生等城市配套上明显落后于北片区的问题,全面统筹教育、医疗卫生资源,推动解决南北片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高标准高起点建设中小学。利用新建小区配套学校,引进国家及省市优质资源与我区合作办学,与广雅中学合作举办“西关广雅实验学校”,与广东实验中学合作举办“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九年一贯制),与中国教科院合作举办“中国教科院荔湾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完成广州一中初中部改扩建;加快广州四中高中部、西关外国语学校、西关培英中学等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广钢新城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力争4所中小学、幼儿园2019年9月顺利开学。二是高质量规划医院建设,已完成荔湾区儿童医院新建工程、菊树地铁站周边医养结合高端综合三甲医院的项目控规深化,完成区人民医院鹤洞院区改造等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东沙医药港中高端医疗服务项目进展顺利。三是完成荔湾区交通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近期实施计划,开展道路规划优化建议项目,研究广佛(荔湾-南海)衔接通道、与海珠区联系的过江通道等项目,提出海龙科创园区路网优化措施。
2.针对开展深入调研不足,推动解决社会重点、难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不力的问题,荔湾区领导班子进一步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调研,与基层干部群众一起研究,推动解决城中村改造、“五类车”整治、违法建设等社会重点、难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
(11)针对区班子成员下基层与干部群众一起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少的问题,区班子成员带头下基层开展专项调研,推动解决社会重点、难点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如危伟汉同志先后到荔枝湾、立白大厦、惠爱医院芳村分院调研重点项目,到东沙、花地、中南、海龙、东漖街督导推进医药港、党群服务中心、邻里中心建设及河涌整治、拆违等工作,到站前街、西村街指导推进社区管理、旧楼宇加装电梯工作,深入连州市东大村、顺泉村等贫困村开展精准扶贫调研,到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金沙县调研精准扶贫工作。毕锐明同志近期先后到区住房建设局、卫生计生局、三防办、东漖、海龙、石围塘、沙面街等单位调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卫生、“三防”、拆违、安全生产等工作,部署推进项目落地落细。其他区委常委同志及区人大、政府、政协相关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到相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经济联社调研,指导督促“扫黑除恶”、巩固意识形态、文商旅活化提升、强化基层党建、落实从严治党、推进城中村改造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信访维稳和治安防控等工作,与基层干部群众一起研究问题,拓宽解决社会重点、难点问题的思路,取得了实效。
(12)针对推进土地确权工作缓慢的问题,加快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狠抓“五个落实”(落实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落实经费保障,落实动员、宣传、培训、指导,落实检查督导),严把“六个关”(把好摸底调查关,把好测绘指界关,把好审核公示关,把好签字确认关,把好资料归档关,把好矛盾调处维稳关),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农户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确保确权工作顺利推进。目前,全区已完成颁证地块数232块,面积8080.03亩(完成考核任务数的111.46%),户数19663户(完成考核任务数的472.67%)。完成省下达的数据汇交任务,并通过农业部初检和市级检查验收,确权工作基本完成。
(13)针对推进市重点建设项目泮塘地块升级改造工程不力的问题,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加快推进地块升级改造(长期推进,已落实具体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由区城市更新局负责推动泮塘五约微改造,优化社区环境,完善公建配套,为居民打造适宜的生活环境;二是由区文化商旅发展中心负责解决泮塘地块升级改造工程征收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已基本完成泮塘五约微改造一期工程,二期工程有序推进。
(14)针对辖区内复杂地段“五类车”整治乏力的问题,加大力度整治广州十三行和滘口、坑口汽车客运站等复杂地段的“五类车”(长期推进,已落实具体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压缩了“五类车”生存空间,依托“一支队伍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重点部位、复杂路段和各地铁出入口进行重点整治,共出动执法力量2600人次,对复杂地区组织各类行动47次,查扣各类“五类车”1100余辆。二是辖区公共秩序持续向好,加强联勤队伍守点执法,在复杂路段建立整治专班驻点整治,每天进行信息通报。三是强化了源头管理,严格落实“五类车”生产、销售渠道监管,重点对停车场、内街巷定期开展清查整治。四是提升了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深入企业、单位、家庭、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22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多份,倡导市民文明出行自觉抵制“五类车”。
(15)针对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加大力度推进茶滘等城中村改造工作(长期推进,已落实具体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组织完成村民表决,葵蓬、海南、西塱等村已就改造意愿、改造方式、改造模式通过全体村民表决。二是加快落实征地拆迁,茶滘村16b、8a地块已围闭施工,1号、12a地块已征拆,正在推进14、15号地块(三丫涌片区地块)签约工作。三是加快推进复建安置,东漖复建房一期已交付村民使用,复建房二期、三期正全力推进建设;西郊村复建集体物业一期商业大楼已建成,二期已动工,三期已报批。四是引入合作企业,葵蓬经济联社已完成,东塱、山村等正在积极推进,逐步优化提升城区规划建设。
(16)针对推进解决新中国大厦历史遗留问题不力的问题,各单位上下联动,想方设法推进大厦的消防安全、治安警情、违章建筑、拆迁安置、验收确权等工作(长期推进,已落实具体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措施。二是协调市级层面继续推进化解工作,建议市委重启市处理新中国大厦涉稳问题领导小组运作机制,统筹协调市、区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已对大厦外围4处违法建设作出处理决定,完成大厦内27个楼层违法建设问题的立案,结案10宗。四是大厦消防安全不断向好,累计开具消防整改通知书1840份,完成3个微型消防站建设,更换老化消防设施设备4100余个,大厦在用81台电梯均办理了使用登记证。五是大厦及周边治安明显好转,每天安排警力在大厦及周边巡防,安装更新改造人脸识别系统、人流监测系统和治安监控设施,增设应急处突反恐器械,在东广场举办一次大型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抓获涉黑嫌疑人1名,1至10月涉大厦警情同比下降28.51%,刑事案件同比下降51%,治安案件同比下降32%。六是市场管理不断规范,大厦各类网格化及电话投诉办结率100%;办理商标侵权案2宗;十三行周边培育26户商户成功申报“守合同重信用”商户。七是及时公正审理涉法案件,区法院调解结案50件,判决结案11件。
(17)针对石围塘街道辖内转制公司的大量历史债权债务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避免集体资产流失(长期推进,已落实具体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公司进行清产核资,理清公司债权债务,积极与银行沟通协调,寻求合理减免所欠贷款、解决债务的有效途径。
3.针对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不到位的问题,区委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认真排查问题,肃清其对干部队伍的恶劣影响。
(18)针对片面理解省委、市委关于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的工作要求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全区干部队伍的思想认识,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已完成整改):一是大力督导动员,制定肃清恶劣影响《实施方案》和《督导工作方案》,召开督导动员会和全区领导干部学习班,明确在区委统一领导下,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10个督导组,对全区各单位肃清恶劣影响工作全覆盖督导。二是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区委领导班子和区属各单位按计划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聚焦党的政治建设,针对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结合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和“三个决不允许”,从政治能力、党性修养、宗旨意识等方面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全面梳理研判2013年以来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复查相关干部档案,暂未发现在选人用人方面有直接涉及李嘉、万庆良案件和打招呼、递“条子”、其他施加影响的具体线索。审慎处理涉及选人用人方面的信访举报,规范“12380”举报受理工作流程,落实专人值守和办理制度,目前暂未收到有关信访举报件。四是认真反省“一区一湖一沙滩泳场”历史遗留问题。正确看待西郊泳场改造后每年人流量从30万上升到120万、未给财政造成过度负担的实际情况,对其丰富群众文体生活、提供优质体育服务的积极作用进行巩固提高,对未完成移交的资料重新梳理,对存在的问题坚决整改纠正,切实提高泳场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文体服务需求。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区委进一步引导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管理。
(19)针对没有制定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的问题,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举办区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强化全区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制定区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计划,印发区属各单位实施。三是强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和考核。
(20)针对有的基层工作人员对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不了解的问题,抓实抓牢街道及基层人员的意识形态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二是指导督促街道整改,三是开展系列专题培训,四是规范社科论坛管理。
5.针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问题,区委制定了《荔湾区关于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严肃查处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推进形成扫黑除恶齐抓共管、协作联动机制,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佛山南海交界地区管控力度,拓展应对“软暴力”犯罪手段的处理方式,延伸打击触角,深挖黑恶势力及幕后“保护伞”。
(21)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原始警情的问题,积极采取强有力措施降低警情数量(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抽调精干警力充实扫黑除恶队伍力量,提高扫黑除恶队伍战斗力。二是加大巡逻管控和清查整治力度,对中央扫黑除恶打击重点范围,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专业市场等涉黑涉恶活动高发部位以及七类涉黑涉恶重点打击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整治,今年以来全区警情累计1290起(占全市5.2%),同比减少12.1%。三是重点地区“回头看”,对近年来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地区、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所在地区进行“回头看”,把惩治和预防涉黑涉恶犯罪作为2018年度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整治内容“同推进”,取得初步成效。
(22)针对各职能部门和街道齐抓共管、协作联动机制还未形成,清理“保护伞”不到位的问题,迅速建立职能部门和街道齐抓共管、协作联动机制(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召开会议,传达中央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部署落实扫黑除恶整改工作。二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建立了协调会商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和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报送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确保打击涉黑涉恶案件与“挖财”、“查伞”、反腐“打蝇”同推进。三是加大督导力度,对全区经济联社的历史情况、运营情况、班子管理等问题专项督导并摸清底数,对个别联社成员提交的情况及时核查处理。四是加强线索处置,今年先后查处了6起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
(23)针对城乡结合部和佛山南海交界地区涉黑涉恶案件频发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对城乡结合部和佛山南海交界地区管控力度(长期推进,已落实具体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强化与佛山南海区的警务合作,针对毗邻佛山南海的桥中地区警情总量较大,城中村、出租屋及外来人口多,旧城改造、村务问题引发不稳定因素较多,治安状况较为复杂等情况,与南海区警方共同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行为,挤压违法犯罪空间。二是提高线索发现能力,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佛山南海交界地区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力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摸排打掉隐藏较深的黑恶团伙。三是集中力量和资源实施打击整治,成立专案组着力压减交界地区涉黑涉恶警情,在与南海交界地区打掉了以欧阳某明为首涉黑涉恶的地缘性犯罪团伙;成立专案组排查涉黄线索,9月2日出动警力240余人,抓获86名涉案人员,查封30间涉案场所。
(24)针对犯罪手段从传统暴力向“软暴力”转变的应对处理方式有限的问题,加强研究研判,妥善应对“软暴力”犯罪手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加强线索的研判、核查工作,对一般性的有价值线索交办相关单位核查,对涉及“软暴力”等重点线索组织扫黑除恶专业队伍专项核查,并按照“初查”“经营”“抓捕”三个等级,综合运用图侦、技术等手段深度核查,对对象明确、构案侦办的交由扫黑除恶专业力量收网。二是大力打击“软暴力”犯罪行为,区公安分局历时6个月,走访群众300余人,收集证据材料2000余份,侦破了以罗某盛为首的“2.14套路贷”涉黑涉恶团伙案,捣毁犯罪窝点3处,依法扣押各类涉案借款合同500余份,冻结涉案资金80多万元,抓获涉案成员17人,查清认定违法犯罪事实32起,涉嫌罪名9个,涉案金额3550万元。三是加强理论研究,针对套路贷涉黑案等案件,撰写调研文章分析研究案情,总结办案经验,明晰软暴力犯罪的行为特征、表现形态、社会危害,提高对此类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力度。
(25)针对有的公安干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公安干警及时严肃作出处理(长期推进,已落实具体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重新排查梳理线索,组成专案组对特大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件中“保护伞”线索以及2013年以来查办的涉黑涉恶案件重新排查梳理,对未处理的“保护伞”严肃追责。二是持续督促跟踪案件进度,对因涉及职务级别管辖权、部分案件尚未办结等情况,分类跟踪和处理,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对涉黑涉恶案件全程跟进参与,区纪委监委安排专职联络员进驻区公安分局,参与跟进并及时掌握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问题。
(26)针对干部群众反映部分地区仍盘踞着黑恶势力的问题,加大力度打击专业市场、物流运输、客运站、城郊结合部、城中村的黑恶势力(长期推进,已落实具体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宣传发动,在广州文化公园、滘口客运站广场、南方茶叶市场等地开展8个专场宣传活动,各街道以不同形式开展60多场集中宣传活动;向辖内居民群众发送手机短信46万条,派发公开信20万份,大量利用官网、微信、微博、社区宣传栏、LED屏以及悬挂横幅等形式宣传发动扫黑除恶工作,全区共制作海报1万张、宣传栏364块、宣传标语1451幅、宣传册(折页)5万本。二是延伸打击触角,以东沙、桥中地区为切入点,组织专门力量重点攻坚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深挖保护伞。三是加强重点区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强化综合治理,从源头铲除专业市场、物流运输、客运站、城郊结合部、城中村等黑恶势力和黄赌毒滋生蔓延土壤。今年全区共立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69宗,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41宗,打掉涉黑组织1个,涉恶团伙39个,抓获追逃人员29人,刑事拘留368人,逮捕197人,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786万元。
(二)对党的建设逐级弱化,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6.针对区委抓党建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推动党建主体责任履行到位,堵塞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管理的漏洞,提升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实效性,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效果,强化基层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27)针对区委研究党建工作议题少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力度,端正“重经济、轻党建”倾向(已完成整改):一是突出顶层设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先后印发《荔湾区“党旗红”基层党建三年行动提升计划(2018-2020年)》“1+9”文件体系,全面推进机关、街道社区(联社)、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小学校、卫计系统、园区(商圈)、离退休干部等9个领域基层党建;印发《荔湾区贯彻落实省、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实施方案》《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努力把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的意见》等文件,全方位推动各行业各领域重视和加强党建工作。二是突出总揽全局,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召开传达学习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暨组织系统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荔湾区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区组织工作会议暨全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等3个全区性重要会议,层层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抓党建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履行好“一岗双责”。三是突出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党务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建立“1+N”培训机制,推行“领导干部带头学、派驻书记专题学、全员培训集中学、拓宽途径网上学”的“四学”模式,印发《关于区几套班子及区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到所在党支部和基层联系点开展领学带学督学活动的通知》,先后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区属各单位分管领导、党务工作者,各街道党建指导员,社区(经济联社)、“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680多人参加培训。举办荔湾区直属机关党务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办3期,对全区机关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开展集中培训400多人次。建立“区-街”两级培训体系,全区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共举办各类基层党建业务培训班72期,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4500人次。拓展“互联网+党员教育”学习途径,开设“网上党校”模块,着力打造基层党建教育“随身课堂”,全区广大党员进入平台学习30多万人次。
(28)针对有的基层党组织换届过于频繁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换届管理(已完成整改):一是督促全面整改,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明确了基层党组织任期,组织开展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检查,暂未发现换届频繁或未按期换届情况。二是完善信息化提醒平台,运用信息化网络平台,开发“一核两端三系统”党建工作信息化标准化系统平台,即“党组织和党员信息核心数据库”“移动客户端和PC端”“门户网站、管理系统、微信平台系统”,开发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功能,实现适时提醒、适时监督,目前该平台已测试运行。
(29)针对不重视经济联社党组织建设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措施在推动经济联社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上下功夫,规范经济联社党组织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提前谋划提高经济联社“一肩挑”比例,我区经济联社最近一次换届已于2017年完成,根据《党章》《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规定,我区经济联社下届集中换届时间为2020年,区委印发《荔湾区“党旗红”基层党建三年行动提升计划(2018-2020年)》,明确通过换届选优建强经济联社党组织班子,逐步扩大“一肩挑”比例。二是精准选派第一书记强化经济联社党组织,精选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硬、业务能力强的16名优秀干部,分别到16个承担区重点项目的经济联社担任第一书记,在“抓重点、促发展,补短板、强弱项”上精准发力,推动经济联社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该项工作得到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邹铭同志批示,充分肯定我区向经济联社派第一书记的做法,是破解基层党组织和经济组织“两张皮”,保证党的全面领导在基层落地,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在基层有效实施的根本途径。三是加大从经济联社发展党员的力度,拟在经济联社发展党员20名,力争把条件成熟的理事、股东代表发展为党员,把优秀的党员股东代表培养成理事、优秀的党员股东培养成股东代表。四是制定《荔湾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联社工作的意见》,强化经济联社党组织在联社一切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健全完善联社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权责和工作方式,使联社党组织发挥作用规范化、制度化、具体化。
(30)针对“两新”组织书记人选把关不严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力度,对“两新”组织书记人选严把关(已完成整改):区委今年先后两次对全区“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排查,暂未发现其他违法违纪情况。对巡视反馈指出的3名党支部书记情况进行核查,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31)针对指导“两新”组织党建不力的问题,深入与“两新”组织沟通交流,衔接好党建工作,加强党建指导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重点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指导唯品会党支部改设为党总支,进行新一届总支部委员选举;指导花地街党工委打造花地商圈党建模式,实现“两新”党组织互帮互促、共治共建。二是组织开展“两个覆盖”质量提升行动,印发《关于开展全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开展“两新”党建专题摸查,清理空壳支部;按照加强领导、利于工作原则合理设置“两新”党组织,提升“两新”党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覆盖质量。三是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区直属机关党工委制定《机关党组织和“两新”党组织结对共建机制》,建立机关党组织和“两新”党组织结对共建机制,常态化开展结对共建活动。
(32)针对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抓紧抓严党员规范管理(已完成整改):已完成全区空挂党员分类甄别,针对空挂的不同原因,通过纳入组织管理、转移组织关系、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组织处置等途径加强对空挂党员管理。已完成处置失联党员和“口袋”党员,针对不同情况,采取重新纳入原所在党组织管理、转接党组织关系、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停止党籍等方式加强管理。
7.针对基层党组织生活不正常、不规范,会议记录弄虚作假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基层党组织落实抓党建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基础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健全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
(3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压实党组织日常管理责任,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已完成整改):一是全面排查整改,印发《关于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若干重点任务的通知》,在全区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巡视组指出的3个党支部已整改完成,其中,没有党员大会、讲党课记录的支部已由上级党组织通报批评,对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约谈提醒;没有2013-2015年支委会、讲党课记录的支部已全面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二是实施达标创优行动,制定《荔湾区基层党建标准化体系》,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标准,全区统一规范“三会一课”记录簿。三是建立督促提醒机制,加快推进荔湾区党建标准化门户网站建设,对全区各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行实时监督、实时提醒、实时考核。
(34)针对有的基层党组织没有按照要求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活动的指导,强化宣传发动力度,营造热烈浓厚的学习氛围(已完成整改):一是对没有按要求参加党内学习教育规定动作的党支部,通过开展党课、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方式进行“补课”,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形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搭建“学做”平台,充分发挥区党群服务中心和基层党建阵地作用,通过落实“四学”模式、举办专题培训班等途径,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推进街道党校规范化建设,制定《荔湾区加强街道党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拟在年底前把牌子挂起来、师资队伍建起来、培训班办起来。
(35)针对有的党支部会议记录本漏洞百出的问题,进一步端正党员干部对待党建工作的态度,强化学习意识,提高理论水平,对弄虚作假问题严肃处理(已完成整改):一是对“三会一课”记录本弄虚作假的党支部,由其上级党组织对支部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加强党建业务培训,落实整改,目前巡视组指出的2个党支部已完成整改,其中,对存在记录本弄虚作假情况的党支部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二是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制定《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微手册》印发全区,印发《关于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区101个党支部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三是建立“三会一课”工作指引制度,由各单位每季度制定下属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引,指导所属党支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
(36)针对有的基层党组织涉嫌以组织生活名义公款旅游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遏制基层党组织生活庸俗化、娱乐化(已完成整改):一是巡视反馈意见指出涉嫌公款旅游的海龙街大和社区党支部已作出深刻检查,党支部此次活动经费3355元全额退款。二是结合基层党建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党费管理,对党费收缴、管理、审批、使用范围、使用办法进行规范,防止基层党组织以组织生活名义进行公款旅游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三)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的整改。
8.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区委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积极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努力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水平,将巡视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特别是重视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对有苗头违纪的党员干部开展个别提醒谈话,坚持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使广大党员干部不踩“红线”、不越“雷池”。
(37)针对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汇报以个人遵守廉洁纪律情况代替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问题,区委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强化认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督促提醒区委班子切实坚守责任担当,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全力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二是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区委领导班子成员、二级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书面汇报本人2018年上半年落实情况;区党廉办对区委班子、二级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进行检查抽查,对认识模糊、责任不到位的发回重写;对区委领导班子成员、二级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严格把关审核,杜绝以个人遵守廉洁纪律情况代替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对不合要求又不整改的进行约谈。三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以市、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评估系统为抓手,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个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计分、汇总排名,提醒督促实时更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现履职留痕,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手段。
(38)针对向下传导压力不充分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意识,增强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工作力度,严惩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现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加强典型案件通报,全面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案件,印发《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四起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手不收敛典型案例的通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二是快查快办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强对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分析评估和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协作配合,加快线索分流和办理,加快线索处理情况反馈。三是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全面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能,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四是提高执纪审查部门“一案双查”意识,召开荔湾区强化问责工作推进会,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根据巡视巡察、审查调查发现的问题,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个别街道领导班子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该街道纪工委书记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9)针对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足的问题,抓紧抓实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教育工作,强化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活用身边案例警示教育,召开区委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剖析违纪案件,促使区委领导班子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指导督导2017年以来有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区属单位党组织,由一把手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提醒督促有党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汲取教训。二是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结合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把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违纪违规行为列为纪律审查重点,根据违规违纪行为情形,及时采取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处分等方式予以处理。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将领导干部家风教育纳入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安排,融入全区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结合2018年度廉洁文化“一进一主题”活动,大力传播和弘扬好家风。
(40)针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党员干部管理监督不到位,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党员干部的监管力度(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加强典型案件通报警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研讨班暨典型案件通报警示教育会,全区副处级以上干部以及公办学校中小学校长、经济联社书记和社长共计700余人参加,通报近年来查处的5起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典型案件,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二是强化风险排查和防控,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专项排查的通知》《关于加强荔湾区经济联社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整改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区各单位针对权力行使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认真开展专项排查,指导督促经济联社重新梳理排查联社班子成员以及财务室、“三资”交易工作办公室等各部门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三是加强对中小学校长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组织区教育部门及下属单位党政一把手到高明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印发关于沙面小学、西塱小学原校长违纪违法案件剖析资料,强化警示教育。修订《荔湾区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荔湾区中小学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实行中小学校校长每年向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41)针对多个经济联社班子涉及集体“三资”、土地征收及补偿的腐败案件的问题,加强经济联社班子廉政教育,强化对联社班子成员参与重点领域工作的监管力度(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加强经济联社党风廉政建设,将加强经济联社监督管理,作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一街一品牌”创建活动的重点内容,结合《荔湾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及交易规则等规定,督促做好经济联社廉情预警防控监管和“三资”交易系统建设。二是严肃查处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经济联社违纪违法案件,全面梳理排查十八大以来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和国土资源领域的问题线索,继续推进个别经济联社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工作。
(42)针对上一轮巡视发现的临聘人员管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升解决措施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推动临聘人员管理等问题整改到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前期摸查的基础上,起草《荔湾区完善临聘人员管理体制机制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改具体思路,规范临聘人员管理,严禁临聘人员违法行使执法权。认真分析全区临聘人员用工成本,规范经费渠道,落实资金保障。
(四)对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
9.针对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执行干部工作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区委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规划,强化干部管理工作,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干部选任标准。
(43)针对选拔干部前期沟通不充分的问题,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加强选拔干部前期沟通工作,避免出现复议干部事项的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制度。二是在动议提名前,加强干部队伍情况经常性研判,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加强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双研判”,注意听取区分管领导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意见建议,增强区委选人用人严谨性。三是印发《荔湾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指引》,抓好动议、民主推荐等关键环节;其中动议环节要求开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前必须经过不少于2次会议研究。四是加强干部工作业务学习和对区属各单位的干部工作业务指导,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审核标准;建立健全干部人事制度经常性学习机制,对于相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制度,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开展一次以上集中学习;各单位开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前,要求组织分管领导、人事干部、工作人员等开展专题学习;区组织人社部门认真审核区属各单位提交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认真核对编制和职数,落实工作要求,明确工作纪律。
(44)针对违规自行制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土政策”的问题,立即研究废除该“土政策”,准确理解和执行上级有关干部管理的政策、制度(已完成整改):一是区委常委会研究废止内部操作文件《关于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解决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待遇的意见》。二是印发《荔湾区开展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在全区对存在“三超两乱”等违反组织人事有关规定的问题进行治理。三是清理规范与上级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经再次开展区属各单位自查自纠治理工作,区属某职能部门发现其下属一个事业单位违规设置职务(助理)问题;其他单位暂未发现违规情况。
(45)针对干部队伍老化、队伍建设规划缺失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合理优化干部梯队结构(长期推进,已落实具体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摸查全区干部队伍结构,完善处级、科级干部2个信息数据库,对干部年龄、专业、学历结构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为构建科学合理干部梯队提供参考;制定《关于完善“三推两述”建立动议提名人选数据库管理办法》等文件,突出政治标准精准选人用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逐步优化干部年龄结构,形成合理的干部梯次配备。二是加强引进优秀年轻干部,通过公开招考、公开选调、公开招聘、区外转任调入、政策性安置等途径,有针对性地引进学历层次高、专业性强的年轻人才,及时为重要部门、重要岗位补充工作力量;推进2018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的组织考察工作,明确要求年龄在32周岁以下并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这是引进优秀年轻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的重要举措。三是实行干部专业化培养,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科级及以下干部队伍管理教育工作的通知》,加强干部队伍规划、实践锻炼、业务培训,培养储备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后备干部;通过举办处级干部任职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优秀年轻科级干部培训班,分类开展精准化培训;坚持多岗位锻炼,选派2名处级干部和39名科级干部到清远连州开展扶贫工作。
(46)针对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对干部工作程序从严把关,堵塞干部选任工作漏洞,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严格落实有关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强化干部人事工作全程纪实。二是区委办与区委组织部加强会前沟通,及时做好会中回避事项,会后定期核对记录,确保存档资料质量。三是印发《关于开展执行任职回避制度不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集中开展执行任职回避制度不严问题专项整治,对区属各单位落实有关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领导干部亲属关系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和抽查。四是强化干部回避审查把关,对可能影响选拔任用工作公平性的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对组织人事干部列入选拔职位符合条件人员名单的严格执行回避,被确定为考察对象人员所在科室的负责人不纳入考察组成员范围。
(47)针对有的单位研究干部存在“一言堂”现象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区属单位、街道干部选任工作监管力度(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对违反相关规定程序的街道进行调查处理,责令涉事街道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将该起违反规定事项的典型案例在全区通报,加强警示教育。二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各单位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有机结合,主要领导最后表态,杜绝“一言堂”现象。三是在全区开展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治理2013年以来区各党委(党工委、党组)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对25个区属单位进行抽检,督促受检单位完成21个立行立改问题的整改,并及时堵塞制度层面漏洞,完善制度机制,固化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10.针对干部监督管理宽松软的问题,区委严格落实“凡提四必(核)”,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
(48)针对“凡提四必(核)”落实不到位,个别区直单位党组织没有严格执行廉政意见“双签字”制度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工作程序,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力度,确保落实“凡提四必(核)”和“双签字”制度,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干部工作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深入开展2014年以来“带病提拔”倒查“回头看”工作,对拟提拔人选的个人事项查核从严把关,定期对涉及选人用人的信访信息进行分析研究,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三是印发《荔湾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引》,对拟提拔考察对象注重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派驻纪检机构意见),并由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在廉洁自律情况总结性意见上签字。
(49)针对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加强警示教育,强化领导干部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确保严格执行“两项法规”(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具体问题认真倒查,核清情况,整理形成台账资料。二是对2017年新修订“两项法规”以来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处理机制,切实加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查核工作力度。三是梳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报告典型案例并通报全区,对全区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
(50)针对干部出国(境)管理不严格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区属单位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线索,翻查专项治理有关资料及工作台账,向6个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切实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二是结合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专项检查开展集中清理整治,督促各单位查找和整改干部监督管理、出国(境)管理工作上的突出问题,做到真管、严管。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规范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和因公出国(境)审批工作,完善操作流程和实施细则,建立领导干部出国前提醒机制,制定科级及以下干部出入境管理工作指引,对区属各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完善管理环节,堵塞监管漏洞。
(51)针对干部兼职没有按规定报批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确保严格执行干部兼职报批规定(已完成整改):一是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违规兼职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对25名干部在社会团体违规兼职的情况进行限期清理规范, 12人免去(辞去)兼职、13人所在社团已办理注销手续。二是印发《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从严抓好干部监督管理,从严把好组织审批关,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有关规定,形成长效机制。
(五)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整治不力问题的整改。
11.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区委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严查“四风”问题,规范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程序,严肃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公务接待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反弹。
(52)针对部分单位存在超标准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准确理解把握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对发放津补贴工作及时指导、从严把关(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严格对照上级文件规定,组织全区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立即予以清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下达的限时整改指标已落实。二是制定《关于建立加强荔湾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预算执行和资金监督,严格审核把关工资与津补贴发放,完善过程监管。三是印发《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专项检查“回头看”及相关督导工作的通知》,在全区开展回头看及督导检查。
(53)针对有的部门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搞变通的问题,全面坚决彻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管力度,提高领导干部自律性,严格规范办公用房(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严格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办公用房调配审批机制,严格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审批程序,加强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资金管理,实行办公用房备案制度,建立办公用房定期报告和定期抽查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54)针对有的部门涉嫌变相公款旅游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党组织负责人政治觉悟,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严肃处理涉嫌变相公款旅游现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转发《关于开展公款旅游、公款打高尔夫、转嫁公务接待费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围绕公款旅游尤其是变相公款旅游问题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审查在差旅费、会议费支出中隐藏的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问题。二是对个别以组织生活名义搞公款旅游的社区党支部,严肃追究责任,由街道纪工委进行立案审查。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审计工作方案》,将公款旅游尤其是变相公款旅游作为日常审计监督重点。
(55)针对有的部门涉嫌在街道企业开支费用的问题,全面坚决彻底整治基层党组织“四风”现象,强化监管力度,严肃处理涉嫌在企业开支费用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8月中旬,围绕有无在企业开支费用问题,选取部分街道进行重点检查;9月上旬,再次选取部分街道进行检查抽查,对存在问题严肃问责,对茶滘街违规在下属公司开支费用的问题严肃问责。将在街道企业开支费用问题作为日常审计监督重点内容,由财政、审计部门不定期对全区各街道在企业开支费用问题进行检查,加大对街道所辖企业的延伸审计力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2.针对财务管理混乱,廉政风险大的问题,区委按照惩前毖后的原则,分“四步”落实整改:第一步,组织全区各单位针对财务管理各类存在问题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第二步,组织人社、发改、财政、审计、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问题进行检查抽查;第三步,由区纪委监委对有关问题进行核查,严肃追究责任;第四步,召开荔湾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听取监督检查情况报告,研究建立健全我区长效机制。
(56)针对有的部门涉嫌隐匿“三公”经费开支的问题,定期开展抽查检查、指导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三公”经费开支(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对各单位“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管理使用专项整治的通知》,制定我区实施方案,已督促区科工商信局整改完毕。二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肃整治虚列支出、乱列支出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公务接待严格实行公函制和清单制度,列明接待对象、公务内容、接待场所和费用等情况;继续推进公务卡管理改革,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
(57)针对部分入账报销的开支存疑的问题,进一步严格规范入账报销手续(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对各单位入账报销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已督促海龙街执法队整改完毕,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进行处理。二是提高各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对入账报销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坚决不予报销,严禁违规入账报销问题。
(58)针对有的部门财务开支混乱的问题,进一步严格规范财务开支管理(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对各单位财务开支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已督促区协作办等单位整改完毕。二是8月中旬组织开展全区财务人员专业培训,指导各单位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切实规范财务开支的事前请示、事中监督和事后稽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列支和支出。三是定期清理应收账款,深入全面防范财务风险。
(59)针对有的部门政府采购流程不规范的问题,指导针对重点领域工作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和招投标管理(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对各单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并落实整改。二是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各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内控制度,全面加强对全区政府采购的随机监督核查。三是制定《荔湾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公布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办事指南、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办事指南等,指导督促各单位严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纪律,严格按规定进行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和标后管理,形成建设单位内部监控和行业主管部门外部监管的监督合力。
(60)针对有的部门重大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指导建立健全重大资金使用规范流程,进一步严格规范重大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进一步规范重大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对各单位尤其是区属企业重大资金审批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新隆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二是指导督促区属企业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尤其是重大资金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劳动用工、物资采购、风险管控、审计监察等内部规章制度。
(六)对完善临聘人员管理体制机制问题的整改。
针对需完善临聘人员管理体制机制的问题,区委积极研究探索规范临聘人员管理渠道,如:通过“编随事转、人随事转”原则下放事权,在卫生、教育领域探索员额制,加强对临聘人员廉洁从政行为及预防职务犯罪行为的日常监管,加大对群众身边“微腐败”的查处力度。
(61)针对临聘人员数量庞大,层次复杂的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全区各单位全面摸查填报本单位临聘人员情况,依据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划分岗位类型,梳理人员岗位职责,为探索解决临聘人员管理问题提供基础数据。二是全区各单位从8月8日起暂停招用临聘人员,规范临聘人员入口,避免临聘人员机械式无序增长,有利于落实整改。三是向广州市及各区了解临聘人员管理情况,为我区制定相关办法提供参考依据。四是制定《荔湾区完善临聘人员管理体制机制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临聘人员整改工作会议,明确整改具体思路,区人社部门按此思路进一步出台管理办法,规范临聘人员的管理。
(62)针对临聘人员用工成本高,工资待遇差异大的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认真分析临聘人员用工成本数据,结合我区财政实际情况,理清思路,制定相关措施,规范经费渠道,落实资金保障。二是优化临聘人员队伍,研究通过减员、增效、提薪,减少临聘人员数量,实施绩效考核提升临聘人员干劲。三是区财政部门强化临聘人员经费预算、核拨、使用的监督检查。
(63)针对临聘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强、管理混乱的问题(长期推进,已落实具体举措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已在《荔湾区关于完善临聘人员管理体制机制整改落实方案》中明确,区各使用辅助执法类临聘人员的主管部门加强对辅助执法类临聘人员的管理,严禁临聘人员违法行使执法权。二是研究设置考核标准,提高临聘人员工作要求,强化业务考核功能,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按照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NextPage][/NextPage]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荔湾区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深化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提高站位、强化担当,继续从严从实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二是聚焦问题、突出重点,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实落细落地。三是督查督办、强化问责,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四是建章立制,强化长效,充分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荔湾区将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区委推进党的建设、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1007107;电子邮箱:lwzhenggaiban@163.com;邮政信箱: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2号;邮政编码:510360。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