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护航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是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近两年来,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协同指导省属企业纪委以案促改,从典型案件中查找风险漏洞,推动有关单位、部门完善制度建设、抓好整治防范,达到查处一案、整改一类、教育一片、规范一方效果,有力保障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深挖问题根源 及时堵住制度漏洞
“要以资金使用为重点,加强对大宗物资采购、大额资金拨付、工程项目发包等工作的监管……”2019年,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在广晟公司纪委协助下,查处了下属公司马坝项目部荣发平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随后,该组深入剖析案发根源,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向案发企业发出监察建议书。广晟公司党委、纪委根据监察建议书,结合案件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所属企业围绕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存在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剖析典型案件,精准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责任缺席、管理缺位、制度缺失、监督缺乏等深层问题,确保以案促改取得实效。“近两年,我们通过剖析典型案件,查找廉洁风险点25个,协同省国资委一把手约谈企业党委、纪委书记17人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推动整改问题300多个、制定修订制度100多项。”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针对下属企业梅陇农场计财科原科长、原会计、原出纳合谋挪用公款、贪污一案,农垦集团对有赌博等不良嗜好的管理人员进行排查,及时处理有关问题隐患;围绕账户管理、资金监控等廉洁风险,制定《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补充规定》,对下属农场进行“飞行检查”,设立财务共享中心,加强财务资金统一管理。
机场集团以下属翼通商务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为镜鉴,全面查纠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等突出问题,制定修订《业务接待管理办法》等23项规章制度,构建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深化以案促改,根本目的就是要织密制度笼子,强化刚性约束,消除监督盲区和监管“飞地”。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纠治制度缺失、空转,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不断推动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
剖析典型案例 强化震慑唤醒自觉
“严以修身、严于律己这两点没有做到,这是最要命的。”2019年底,广新集团组织3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摄制的警示教育片《丝蠹之害》。荧幕上,省东莞丝绸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梁毅宇痛哭流涕、悔不当初。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据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以来,该组分批组织驻在部门党员干部参观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针对典型案件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通报、一案一警示”,印发案件通报或剖析材料9份、摄制警示教育片5部,指导省属企业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做深警示教育。
交通集团纪委举办警示教育专题会,集中通报近年来的违规违纪案件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广物控股集团纪委选取本系统典型案件,铁投集团纪委整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编印成册开展警示教育;航运集团党委对船舶工业板块3名失职失责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召开全系统大会宣布问责决定;旅控集团围绕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建进案,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警示教育和专题党课,让党员干部深受触动和警醒,清醒认识不义之财不能取、不正之风不能沾、不良之友不能交、不法之事不能干。
相较于“旁观式”的提醒教育,一些省属企业纪委探索建立现身说法式、现场式警示教育机制。南粤集团纪委针对某所属企业班子成员招投标管理不到位、存在官僚主义等问题,在给予处理的同时,要求该同志在组织生活会上自我检讨、深刻反省,将一纸“纪律处分决定书”变成一堂“纪律教育公开课”。广晟建设公司组织所属企业党员干部到马坝项目部窝案案发现场开展警示教育,剖析案情,观看警示教育片。“震撼很大!”一名参加教育的党员干部深有感触地说,“看着昔日的领导、同事触目惊心的腐败情节、身陷囹圄的可悲境况、声泪俱下的忏悔场面,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训,绷紧廉洁这根弦,走好人生每一步。”
强化源头治理 修复净化政治生态
“一定要深刻汲取黄湘晴案件教训,梳理业务流程,排查风险隐患,防止集团发生类似案件。”今年初,省盐业集团党委针对党委原副书记、总经理黄湘晴严重违纪违法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以黄湘晴腐败案为鉴,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工作。集团各级党组织专门召开会议,深化思想认识,深入查摆问题,共提交情况报告18份,制定整改措施150多条,有效促进权力科学配置、规范运行,起到了把纪律挺起来、正气树起来、责任扛起来、队伍聚起来、工作干起来的良好效果。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未受影响、顺利推进,截至7月混改增资扩股项目评估溢价57.61%,引进9家战略投资者入股,取得重大进展。
省建工集团针对原水电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梁德洪严重违纪违法案,连续两年组织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集团党委主动认领问题责任,既抓梁德洪原分管业务、领域(单位)的问题整改,又坚持由点到面解决全集团共性问题,较好消除了案件影响,平稳完成了企业改革重组。
查办案件只是手段,用好案件资源、做好“后半篇文章”才是目的。据了解,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近两年来注重加强案件综合分析,及时向驻在部门和省属企业通报情况,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实现标本兼治。
“省国资委各业务处室根据各自职能,规范投资、产权、财务、资金、工程项目等监管流程,推动实现资金资产阳光交易,强化风险防控预警……”今年初,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向省国资委党委通报2019年信访举报、审查调查综合情况分析,指出省属企业重大投资、物业处置、工程项目、混改并购等重点领域廉洁风险,提出6个方面防控意见,全部被采纳。
上半年,省国资委针对省属企业境外投资、物业处置、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研究出台《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等6项规范性制度,从顶层设计上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风险防控。围绕金融业务、投资、大宗商品业务、物业出租业务等8个方面,组织省属企业排查生产经营风险,召开风险督导会,对少数经营风险较大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推动采取措施、处置风险。以6家承担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的省属二级企业为对象,组织年度首轮巡察,发现问题226个,移交线索19条,推动开展巡察整改。上半年,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和多种不利因素影响,振奋精神、积极作为,实现营业收入1799.63亿元,好于全省国企总体水平。
“‘惩’是为了‘治’,‘查’是为了‘建’。”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叶秀佑表示,“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贯彻一体推进‘三不’要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为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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