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同级监督”实起来

来源:尹政军 海珠纪宣 麦晓丹   作者:南粤清风网   时间:2021-04-14 11:01:34  浏览次数:-  

“要用好老办法、新手段,把同级监督的理念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推动各类监督统筹衔接、贯通协调。希望海珠区在这个问题上敢闯敢试、取得突破。”做实同级监督,广州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的态度鲜明、话语掷地有声。

聚焦“关键少数”,从权力入手、向责任发力,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文件,着力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做实同级监督,海珠区纪委监委行动有力有效。在2020年9月召开的海珠区委全会中,“支持同级监督”正式写入全会报告,“紧盯‘关键少数’,紧盯城市更新等重点工作、选人用人等重要领域,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保障权力正确运行,同时注重建立完善容错免责机制”,成为海珠区纪委监委开展同级监督的着力点。

 

紧盯“关键少数”:压紧压实责任

开展同级监督,必须牢牢扭住主体责任这一“牛鼻子”,紧盯“关键少数”,强化跟进监督、贴身监督,推动同级党委和“一把手”把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

自2017年启用海珠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评估系统以来,海珠区纪委监委持续完善考核清单,从区属单位、街道、联社三个层级分别制定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党(工)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纪(工)委4张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量化到人,增强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落实监督责任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同时,通过细化考核指标,将履行责任清单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此外,海珠区纪委监委还制定了《关于加强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工作清单》,清单紧扣党和国家制度执行情况、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权力运行情况4个方面21项要求,细化监督的具体内容、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为开展同级监督提供有力依据。

2020年5月14日,在海珠区十二届区纪委五次全会上,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以及6名区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逐一上台向全会作述责述廉述德报告,并接受区纪委委员“辛辣”询问和书面评议。这是海珠区开展同级监督的又一重要举措。把“三述”对象扩展到同级党委和政府班子成员,不仅能发挥“关键少数”自觉接受监督的示范引领作用,让领导干部明显感受到责任压力,也起到了有效的监督提醒作用。为做实“三述”监督效果,海珠区纪委监委将“三述”评议情况及意见建议分别向每一位“三述”对象反馈,对综合评价或单项评价满意率较低、排名靠后的“三述”对象,由区委、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其开展提醒谈话,明确时限督促整改。

2020年,海珠区委主要负责人和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共同对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以及述责述廉述德测评中排名靠后的6名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体约谈,“当面锣对面鼓”地指出具体问题,压紧压实党组织“一把手”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出台一个意见:监督更加聚焦有力

“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说工作成效多,剖析问题少”“个人有关事项中关于房产的说明要写清楚、写具体”……在海珠区人大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列席会议的海珠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直指问题。

做好同级监督,海珠区纪委监委将一个“实”字贯穿始终。202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同级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明确了同级监督总体要求、重点内容、工作措施、保障机制、责任落实和追究等五大方面内容,从区纪委监委、街道纪(工)委、区直机关纪(工)委、监察站四个层面细化35项同级监督工作措施。按照该《意见》规定,区纪委监委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与区一级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督促区一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对照清单履行主体责任,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建议,并建立同级监督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街道纪(工)委可通过参加街道书记办公等各类议事决策会议,加强对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全程监督;等等。

“有了区纪委监委的示范引领,我们开展同级监督更有方向和底气。班子成员之间有什么问题都是当面讲,有不同意见就在会上讨论。”海珠区沙园街道纪(工)委书记在每月纪检监察工作例会上介绍,他近期分别对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街道副主任进行谈话提醒,督促落实好分管领导责任,被谈话的两名同志也表态将自觉接受监督。

 

加强日常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监督和支持是一体两面,纪检监察工作既是监督检查,又是支持保障。监督检查工作做得细,就能取得支持保障效果,有支持保障的思想意识,监督检查工作就能看得更准做得更到位”,海珠区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我们坚持围绕支持保障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开展同级监督,聚焦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履职用权这一重点,通过日常谈心谈话、工作交流、参加会议、出席活动等方式,紧盯班子成员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单位内部管理的薄弱点,及时全面了解班子成员思想动态,对工作风险点、问题点常谈心、常提醒,协助推动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比如,海珠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参加区委常委会、列席区政府党组会议、督导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寓服务于监督之中。既及时传达上级纪委监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又加强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督,督促同级班子成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秉公用权,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据了解,目前,海珠区委、区政府作出重要部署、出台重要政策及重要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前,都会事前征求区纪委监委意见,请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列席参加会议,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正不断增强。

前不久,海珠区纪委监委负责人带队到某单位开展党内政治生态专题调研,发现该单位班子成员间存在“你说他不对,他说你不对”“这边搭台,那边拆台”等现象,立即组织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着手核查,并指导该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门见山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核实有关情况后,形成书面报告呈报区委,提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工作建议,得到了区委的重视和采纳。

选人用人是党内政治生态的风向标,是党风政风的晴雨表,也是同级监督必须紧盯的一个重要领域。海珠区纪委监委除加强选人用人日常监督外,注重发挥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过滤器”作用,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在综合考量干部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基础上,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纪检监察建议提出问题整改情况、信访举报等情况纳入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内容,强化对区委选人用人的监督。

 

坚持严管厚爱:激励担当作为

“既要监督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纠正偏差,又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担当尽责的干部撑腰鼓劲”,海珠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最大限度激发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海珠区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改革创新激励担当作为完善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城市更新、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两项重点工作的容错免责适用情形,探索实施容错免责事前备案制度,明确相关单位或党员干部在履行工作职责时,预判符合容错适用的情形并向纪检监察机关书面报备,由纪检监察机关提前跟踪监督,推动容错免责从“事后申诉”前移到“事前预防”“事中同步”,让党员干部放下“心头石”、大胆“放手干”。

对容错进行细化明确的同时,也对纠错改错机制进行了规范,明确对已经出现的偏差失误,及早纠偏、及时补救、消除影响、挽回损失;对经认定符合容错免责情形的,在各类考核中对该项工作不作负面评价;对经核查认定失实的检举控告,按程序通过书面、会议、通报等方式,及时澄清消除不良影响,切实让党员干部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区纪委监委细化出台容错免责机制,既明确容错情形,也规定底线和边界,既是给想作为能作为的干部吃下了‘定心丸’,也是给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敲响了警钟。”海珠区有关部门和街道的领导干部对容错免责机制纷纷点赞。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