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标本兼治 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直以来,标本兼治就是全社会对于正风反腐的殷殷期盼。近年来,“打虎拍蝇”重拳出击,“四风问题”连续曝光,“监督更有效,惩治更有力”,成了社会各界对于纪检监察工作的一致评价。
“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扎紧制度笼子,不给权力脱轨、越轨留空子。要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注重在固本培元上下功夫,引导大家正心修身、律己持家、清廉为官,自觉抵御歪风邪气的侵蚀。”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中央军委党的建设会议时的话语掷地有声。
为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真正构建“三不”体制机制,就要在标本兼治上下功夫。
标本兼治: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
“真心感谢纪委监委领导及时对我约谈提醒,关键时候拉我一把……”一名被韶关乐昌市纪委监委约谈的干部由衷感叹道。这是该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推动治“未病”的一个缩影。乐昌市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通过日常谈话、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工作约谈等方式,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善意提醒,直面问题,巧戳“痛”处,防止党员干部因“一念之差”走向违纪甚至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去年9月,珠海市纪委监委出台《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指引》(下称《工作指引》),把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的工作经验总结提升为工作规范,坚持挺纪在前,推动抓早抓小取得积极成效。针对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对第一种形态的内容和要求把握不准等问题,《工作指引》从监督性质、约谈对象、问题程度、处理方式、统计口径等5方面对党组织与纪检监察机关践行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梳理,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准确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能力和水平。
为践行“四种形态”,广东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层层设防、分类施治,既坚决处理“少数”和“极极少数”,又积极运用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管住“大多数”。“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七看’,看违纪情节、看危害程度、看时间节点、看动机原因、看认错态度、看一贯表现、看群众口碑,综合考量、慎重处置,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施克辉强调。
据统计,2018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880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6656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4.6%;第二种形态14967人次,占30.7%;第三种形态4249人次,占8.7%;第四种形态2934人次,占6.0%。
建章立制:用规章制度保驾护航
“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要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切断利益输送链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有效管用的体制机制。”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言犹在耳。
2013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明确要求全党同志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2014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2014年10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鲜明提出“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
2016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换为道德规范和纪律要求”;
这些铿锵有力的话语,表明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视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的同时,对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也高度重视,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强调要求,为标本兼治反对腐败指明了方向。
要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深化标本兼治,就要织密制度之“笼”。制度不是单数,而是复数,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只有形成制度体系,才能形成真正的制度之“笼”。形成一套完整的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标本兼治的鲜明特色。
2018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正式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要求各级纪委监委抓好《规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随后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进一步强调,各级纪委监委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这次由党中央制定《规则》,就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不仅仅是提升法规位阶,也不局限于内容补充完善,更充分体现了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体现了对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的一贯要求。
通过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规则》为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也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完整的制度依托。
固本培元: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只有厚植不想腐的土壤,才能让不敢腐、不能腐在党员干部思想深处真正扎下根来。注重固本培元,这是我们党治理腐败的鲜明特色。
“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触目惊心,看后发人深省,给我们进行了一次心灵上的洗礼,敲响了警钟。”去年9月,惠州市纪委监委拍摄制作的警示教育片《肃清贪腐毒瘤》在全市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上播放,一句句发自肺腑的忏悔之言,一个个声泪俱下的镜头,深深触动着观看者的心灵。惠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把“触及党员干部灵魂”作为检验警示教育效果的标准,充分用好反面典型,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推进警示教育落到细处实处,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了解了被告人的犯罪过程,现场聆听了他发自内心的忏悔,也亲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内心受到很大触动。”“旁听法庭庭审是一场生动直观的‘警示教育课’,警醒我们在工作生活中要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要做到廉洁自律,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韶关市乳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市新丰县沙田镇党委书记陈某东、沙田镇白楼村村委会主任陈某华涉嫌受贿一案。乳源县纪委监委组织各镇、县直机关、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共60余人到现场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整整2个半小时的庭审,参加旁听的领导干部亲历了宣布开庭、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等过程,也经历了一次真正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这些,都是广东固本培元,培育不想腐土壤的一个缩影。
2018年11月25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市县镇四级纪检监察干部同时接受警示教育。在警示教育大会召开2天后,湛江雷州市乌石镇纪委书记庄某某主动向雷州市纪委监委交代问题。警示教育入脑入心的震慑效果可见一斑。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反腐败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正确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既要着力解决当下面临的实际问题,坚决惩治腐败,也要固本培元,从根本上切断腐败问题产生的源头。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需要不断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