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群众觉得”为标准 解决好群众身边问题

来源:尚 纪 陈兴海 李红琳   作者:南粤清风网   时间:2020-03-27 16:12:36  浏览次数:-  

 “终于没有恶臭气味了,晚上可以睡个安稳觉了。”近日,家住茂名化州市新安公路暗山段附近的群众惊喜地发现,困扰他们很长一段时间的恶臭气味终于消除了。

原来,在化州市新安公路暗山段有一生物科技公司,因存在严重污染被列为化州市109家“散乱污”工业企业之一。接到群众的投诉之后,化州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并责令限期整治。2019年7月底,该公司全部按照环保监督技术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目前监测结果显示,水气声各项污染因子均

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在厂界外围已没有恶臭气味,彻底消除了污染投诉。
这是茂名市纪委监委铁腕整治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的一个具体案例,也是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推进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政治任务,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又紧盯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并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缩影。
  

抓好联动贯通  形成监督合力

茂名市有关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涉及25个牵头单位35项整治任务。如何准确把握党章赋予的协助职责与监督责任,真正做到推动不替代、到位不越位,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思考与实践的问题。

“不是一提专项整治,纪委监委就得亲自上阵化验,读取水质参数,这不是纪委监委干的事。”茂名高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说。2019年7月,经群众反映并核实高州市某村存在饮用水氟超标问题后,高州市纪检监察机关随即召集相关部门开展了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会议。

在问题整改过程中,高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并没有简单地冲在前面,而是让党风政风监督室以召开专题会议、督促检查、定期听取整改进度汇报等方式,督促高州市水务局加强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村委会的沟通协作,加快推进改水工程项目建设。在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力督促下,高州市从移民项目中安排改水资金180多万元,用了2个多月的时间,从市城区自来水公司引水到该村,解决了386户群众的饮水用水问题。

深入调查研究与分析,针对性地点准症结,紧盯责任主体、压实主体责任,推动问题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在专项整治中的监督者职责定位更加精准明确。2019年11月6日,茂名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成立督查组赴6个重点单位开展督促检查工作,解决了一批水电气网路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修养护中存在的问题。其中,茂名全市38公里行政村至自然村供水主干管网和自然村至用水户门口接驳管网已完成,总投资700多万元;电白区、高州市、化州市的11个氟超标自然村共1100户、5673人的改水工程也已完成。一件件实事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从突出问题切入  找准民生监督的靶向

农村低保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却把低保金当成“唐僧肉”,挖空心思分一杯羹,这是典型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甘底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昌羡和副主任杨运,在明知吴某英和董某芬两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仍违规审批通过其低保申报资料,并向有关部门报送,造成不符合条件的吴某英、董某芬两户领取了国家低保金。

除了农村低保资金,有的基层干部还对危房改造补助、搬迁补助、种粮补助等专项资金动起歪念。如高州市东岸镇礼垌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陈学强,在协助上级下拨高寒山区搬迁补助款过程中,授意他人向21户搬迁户收取搬迁补助回扣款,共计5.7万元。

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侵害了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违背了党的初心使命,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

根据2019年茂名市纪委监委印发的《市纪委监委机关2019年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措施》,该市各地各部门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扎实的工作措施,创新方法方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茂名市电白区把巡察利剑直插最基层,瞄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村(居)“两委”换届中的拉票贿选问题深入开展治理整顿。

为实现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化州市丽岗镇建立健全“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机制,使村集体资产资源在公开透明的监督下运作,“三资”管理难题得到有效解决。
  

以群众为中心  变“我觉得”为“群众觉得”

基层正风反腐,一定要走群众路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诚恳接受群众监督。落实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最终效果也必须由群众说了算。在广州市花都区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推进过程中,花都区纪委监委坚持从群众利益出发,通过强化项目监督,促使相关部门转变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有效解决了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揪心事。

“排水管排污管都几十年了,老化了没人管”“路灯只换了一部分”……在对花都区新华街新旧社区微改造项目核查过程中,广州市花都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发现,该街道微改造工作从资料看上去合法合规,而且社区也一再表示项目改造“已经征求过群众意见”,但在走访过程中却发现居民的满意度并不高。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核查人员将该街道与其他群众满意度高的镇街改造情况进行仔细对比,并协调区审计局、区住建局对新华街道微改造项目进行重点检查,深入现场了解情况。经仔细核查发现:新华街微改造相关工作人员没有摆正为群众服务的心态,工作作风漂浮生硬,忽视群众利益和诉求,出现了“违规取消规定项目、偷工减料、未按图纸施工”等诸多漠视群众利益问题,引起部分居民强烈不满。

“必须切实发动群众参与到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中来,真正听取居民意见,让微改造由‘我觉得’变为‘群众觉得’,让改造成果真正为群众服务。”针对发现的问题,花都区纪委监委立即发出监察建议书,责成新华街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对照既定方案,重点针对违规取消规定项目、偷工减料、未按图施工等问题彻底整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核查,并按行业管理规范严加监管。如发现违反合同的,要从严处罚并移入黑名单。

根据监察建议,新华街党工委、纪工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工作人员切实转变作风。对照监察建议提出问题,新华街逐一梳理出12个具体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确保发现问题无一放过,意见建议逐项落地。参与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的13个居委均成立项目建设管理委员会或老旧小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建议,居民参与积极性得到提高,此前在施工、未施工项目均得以顺利推进。

随后,新华街党工委、纪工委给予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8人次,督促工作人员切实转变作风,同时制定29条相应的整改措施,落实区纪委监委意见建议,确保施工质量。截至2019年底,花都区39个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已经完成17个项目,其余22个前期项目正有序推进。预计完工后,微改造项目将惠及居民2.3万户约8万人。

“以前路灯不亮没人管,小区没监控,现在完善了基础设施,各种零乱的线路也变得整齐了。” “改造前小区里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不下雨的时候地上都冒脏水。改造了之后,清除了违建和杂物,通道拓展到15米宽,看起来清爽多了。”改造后,越来越多的花都居民感受到了微改造带来的“红利”,纷纷点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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