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所以昌,微民不能尔”
10月16日,正在直播的海南新闻广播《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中,有听众反映自己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迟迟未能领到。主持人连线涉事的万宁市万城镇政府,接电话的一名干部称:“现在的刁民太多了,就是你们这些新闻媒体支撑着他们……”一句“刁民”,干部素质、政府形象在群众心中立时土崩瓦解。
刁民,奸诈邪恶之民,那是旧时官吏对不听管束的百姓的蔑称。刁者,无赖也,狡诈也。今天的基层干部对辖区百姓使用这样的字眼,听来的确分外刺耳。
“刁民”一词未知始自何时,有种说法是乾隆皇帝将之普及开来。乾隆皇帝下江南,有个地方看不顺眼,就说那里“穷山恶水,泼妇刁民”。被说的那个地方现在也还不服气,运用各种材料对该说证否。然就时间点而言,这个说法似乎有些道理,因为在清代以前的典籍中,很少见到“刁民”二字。当然,很少不等于没有。如明朝范濂《云间据目抄·纪风俗》云,海瑞治苏州时,一日“按临南察院,放告,词讼堆积如山”。海瑞“度不可阅,取火焚之”。这下百姓不干了,“皆囚服破帽,率以五六十为群,沿街攘臂,叫喊号呼”。在该书中,这些抗议的百姓就统统被称为“刁民”。
“刁”字的出现可能较晚,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尚不见其踪影。《史记·货殖列传》载,燕国“地踔远,人民希,数被寇,大与赵、代俗相类,而民雕捍少虑,有鱼盐枣栗之饶”。雕悍,司马贞索隐云:“言如雕性之捷捍也。”雕,天上飞的那种大鸟,视觉敏锐,性凶猛,一个俯冲而下,被它瞄准的动物基本上就逃不脱了。后世的“刁悍”,可能就是从“雕悍”中来。这个演变,清朝桂未谷认为是写起来图省事的缘故,他说“吏胥苟趋省笔以代雕耳,犹福州书吏书藩臺为潘台是也”。不仅“雕”简成了“刁”是这样,而且“臺”简成了“台”也是这样。苟如是,那些偷懒的胥吏,也算今天官僚主义之鼻祖。
在清人笔记中,“刁民”已比比皆是。真正的刁民固然是有,但对那些违背了自己意志的人,无论人家是否在理,不少官员也都一概名之“刁民”。
《巢林笔谈》云,陆陇其为嘉定令,“抚字先于催科”,被人利用了。“有一刁民负欠,诳公且鬻女。公闻言流涕,戒勿鬻,取俸代完”。陆陇其不知道那家伙骗他,百姓知道。结果“民出,众怒其诈,竞殴之几毙”,差点儿把他给打死。这是真刁民。
还有一些就很难说了。如《榆巢杂识》云,乾隆八年(1743),“上、下两江被灾后,民俗刁顽。诏大学士等于翰林、科道内,拣选品行端谨、通晓民事者四员授为宣谕化导使”。这里的“民俗刁顽”就很值得玩味,有没有救灾不力以致民怨沸腾的因素?
又如《啸亭杂录》云,孙嘉淦督直隶,“以近畿土地皆为八旗勋旧所圈,民无恒产,皆仰赖租种旗地以为生,而旗人自恃势要,增租直,屡更佃户,使民无以聊生,因建旗地不许增租夺佃”。而“有刁民故为抗欠者,许讦之官,官代为征收,解旗分领,至今旗、民赖以相安无事”。这里的“刁民”也值得玩味,很多出发点良好的政策,不是都有落实起来并不到位的情况吗?
比较起来,《啸亭续录》所云“官途刁风”,既新鲜又有破的的一面。“山左吏治自吉伦以贪贿成习,同兴朱锡爵后以宽纵失职,故官途刁风日炽,专以欺凌上司为能,一倡百和,莫之能遏”。刁到了什么程度?知县蒋因培“筮仕齐、鲁,日为平康之游,裸身唱曲,偎妓饮酒,夏日尝插花拥髻,放舟大明湖中,遇上司亦不引逊,惟伛躯唱诺而已”。蒋因培也曾被“劾罢遣戍”,然“吴中士大夫尚有惜其才者,为之延誉,未期年复其职”。不妨设想,“官途刁风”与“刁民”之间,是否存在逻辑关联?
10月22日,万宁市万城镇委、镇政府就“刁民事件”进行了通报,责成当事干部向节目组及主持人道歉。这种道歉,是否发自内心,是否真诚,和当事干部、政府的认识和态度有关。元朝张养浩《为政忠告》中的诸多见解,仍然值得今天的各级干部一读。比如他说:“国之所以昌,四夷之所以靖,朝廷之所以隆,宗庙社稷所以血食悠久者,微民不能尔。”真正具有这种认识,“刁民”一词便不会顺嘴溜出。(作者系南方日报社社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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