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人之要莫若考实”
年终岁尾,又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的时节。《书·舜典》已有“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的说法,表明考核的历史相当悠久。孔颖达解释说:“三年有成,故以考功。九岁则能否幽明有别,黜退其幽者,升进其明者。”有没有政绩,三年时间是可以看出来的;考核三次也就是九年时间,这个官员究竟行还是不行,完全一清二楚了。
考核在从前有许多同义词,考实、考课、考绩等等。战国、秦、汉时都是,中央对地方官员进行政绩考核的制度甚至叫做“上计”,要求每到年终岁尾,地方官要将境内的人口、财政、粮草、治安、狱讼等情况编制成“计簿”,然后遣吏逐级上报。春秋齐国晏婴治东阿时、战国魏之西门豹治邺时,都曾分别作为地方官员晋京上计簿。
考核的目的是对官员进行甄别,不行的下去,行的提拔。如《汉书·谷永传》中谷永所言:“治天下者尊贤考功则治,简贤违功则乱。”宋人有句话提炼得更加精辟,叫做“知人之要莫若考实”。判断一个官员究竟如何,就在于对他的考核。
不同时代对官员的考核标准自然不会划一。如《汉书·京房传》载,元帝时灾难频发,京房进言曰:“古帝王以功举贤,则万化成,瑞应著,末世以毁誉取人,故功业废而致灾异。宜令百官各试其功,灾异可息。”于是,元帝就叫京房“作其事,房奏考功课吏法”。《旧唐书·职官志》很明确:“凡考课之法,有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此外又有二十七最,“其一曰献可替否,拾遗补阙,为近侍之最。其二曰铨衡人物,擢尽才良,为选司之最”,等等。把“善”与“最”结合起来,考核结果便分为九等:大的层级是“上中下”,每一层级再套小的“上中下”,因此最高等级为“上上”,最低等级为“下下”。归入“上上”的不用说了,官中极品,无可挑剔,不妨看看其中的“下”是什么模样。“下上”,乃“爱憎任情,处断乖理”,这是说决策不是依法而是拍脑袋;“下中”,乃“背公向私,职事废阙”,这是说根本就是把权力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下下”,乃“居官谄诈,及贪浊有状”,这是说不仅眼睛向上,而且简直就是贪官。这样看来,今天的劣等官员与1000多年前的委实没有什么两样。
必须看到,无论什么时代,考核看起来都有一套严格的标准,但标准是死的,一旦“下有对策”,再好的制度也难免荒腔走板。比如“上计”的初衷是为国家全面了解地方现状提供依据,其中的统计数据无疑是关键,必须真实、准确。然而这数据是来自地方的,偏偏又作为考核地方官员政绩的凭证,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上计簿”就免不了在数字上做些或大做文章。我甚至觉得后世所说的“官出数字”,源头就在这里。
且看《汉书》中的两处记载。其一,《宣帝记》载,黄龙元年(前49)宣帝诏曰:“方今天下少事,徭役省减,兵革不动,而民多贫,盗贼不止,其咎安在?”问题在哪里呢,他认为是“上计簿,具文而已,务为欺谩,以避其课”。颜师古在此注曰,“具文而已”,即“虽有其文,而实不副也”。那么,汉宣帝已经知道,地方为了应对考核,不惜干出欺骗中央的勾当。其二,《贡禹传》中贡禹向元帝指出,郡国为了达到谎报实情的目的,“则择便巧史书习于计簿能欺上府者,以为右职”。颜师古在此又注曰:“上府谓所属之府。右职,高职也。”“习于计簿”,即会在文字或数字上做手脚的,“能欺上府”,竟然成了一技之长,成了飞黄腾达的资本!值得一提的是,宣帝在明了真相的同时,责御史核察计簿,“疑非实者,按之,使真伪毋相乱”。汉宣一朝史称“中兴”,中兴的前提,与其“信赏必罚”恐怕密不可分。
因此,无论在古代还是今天,如果考核只是例行公事,不仅会失去考核的本意,而且还会起到不好的示范作用。倘若“课绩不实”,则“知人之要”无从谈起。(作者系南方日报社社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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