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枪“走火”的党员干部
——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一党员职工非法持枪案

来源:陈素华 惠城纪宣   作者:南粤清风网   时间:2019-02-22 16:24:50  浏览次数:-  

近日,因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事处环保办原职工黄某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黄某聪怎么也想不到,自己12年前萌发的小嗜好,竟会导致如今这个局面。

 

一开始只是为了打猎和收藏

2006年,小金口镇作为处于惠州市城乡结合部的工业重镇,外来人员多、娱乐场所遍地开花,聚众斗殴、抢劫盗窃事件频频发生,社会治安压力巨大。彼时正担任小金口镇治安中队队长的黄某聪刚满30岁,年轻气盛、干劲十足,时常带领队员们进行治安巡逻,此举有效控制了辖区内“两抢一盗”案件的发生,维护了治安的稳定。一时间,黄某聪不但获得了广大群众的认可,还让一些“常出事”的娱乐场所老板感激不尽,热情与其结识、相交。

就这样,黄某聪结识了某娱乐场所的老板贝某。一日,贝某因打麻将向黄某聪借了6000元,后因经济拮据无法偿还借款,遂提出以猎枪抵债。

“我从小就对枪支怀有莫名的热衷,从小到大玩过无数枪玩具、模具,但是真枪还是第一次听说。”黄某聪回忆说,喜欢枪支的他,面对零距离接触真枪的机会,一开始还是有所顾虑的,毕竟自己并不具备持有猎枪的资格证件。但是很快,这种顾虑就被他心底涌动的欲望和侥幸打消了。“作为治安队长,我知道非法持枪的危害,但转念一想,如果不违法,只是偶尔打打猎应该没多大事。”黄某聪心怀“自欺欺人”的侥幸,爽快地答应了贝某,并另外补偿2000元用于换取贝某手中的猎枪。于是,这支刻有“****猎枪厂”商标、编号为95080976d的猎枪和配套的几颗子弹被黄某聪一同藏匿于家中。

为了避人耳目,喜欢打猎的黄某聪总会在清晨或黄昏等人迹稀少的时分,带着猎枪到周边林子里转悠,打打鸟儿,过过手瘾。

心存侥幸,让黄某聪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非法持枪,一脚踏破法律的界限,“单纯的打猎者和收藏者”背后是个人私欲的膨胀。

 

一次截盗经历撕开了恶念的口子

几个月的“慎行”,让黄某聪度过一段“美好”的打猎时光。但之后家里发生的一起盗窃事件,让黄某聪对枪支产生了新的认知。

那天晚上,大概12点多,已经睡下的黄某聪恍惚中听见楼下有异样的声响,起身撩开窗帘一看,发现有三个偷车贼正在撬他家车库的门。慌乱之中,黄某聪拿起猎枪就冲向阳台,朝天放了一枪,巨大的枪声吓跑了那几个偷车贼。虽然最后让偷车贼跑了,但这次截盗的经历,让黄某聪心底泛起了波澜:原来枪支不但可以用来打猎,关键时候还可以防贼护家。但子弹所剩无几,寥寥几颗子弹怎么应对突发事件?为了弄来更多的子弹,黄某聪开始到处打听社会上买卖子弹的消息。

很快,2008年初,在一次聚会上,黄某聪从麻将友人“老四”那里得知,有人在售卖黄某聪所需要的猎枪子弹,2元一发。黄某聪不假思索地从卖家手里买了240多发子弹。这些子弹,除了用于打猎,大多时间都被黄某聪用塑料袋包装好,同猎枪一起匿藏在家中卧室的衣柜里,以备“不时之需”。

自此,黄某聪对枪的需求,开始转向用于个人自卫和看家,并不再是仅仅用于打猎和收藏。

 

在欲望的旋涡中越陷越深

“猎枪子弹备好之后,我又想,家里安全了,要是有一支枪能在巡逻的时候用用就更好了”,买到猎枪子弹的黄某聪又开始到处打听哪里有小型发令枪买,“猎枪毕竟太大,除了不好佩戴,还容易引人注意”。黄某聪交代,那时,枪支对他而言,拥有一种巨大的诱惑,一步一步引导他走向欲望的深渊。

一个偶然的机会,黄某聪发现惠城区某小商品批发城有发令枪贩卖,于是他便以13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支整枪和一盒空弹。尽管发令枪只能打空弹、发枪响,但对黄某聪来说足够了。“我当时的想法就是,巡逻时佩戴一支发令枪,以假乱真,吓吓那些地痞流氓,唬唬那些亡命之徒。”

黄某聪交代,发令枪给他的巡逻保卫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帮助。“遇见闹事打诨、抢劫盗窃的,朝天上放一个空枪就能让他们服服帖帖的。”据惠州市公安局记载,2007年至2014年,在黄某聪担任小金口镇治安队队长期间,破获了多起敲诈勒索、抢劫盗窃等案例。其中,2008年底,黄某聪在小金口柏岗菜市场成功破获一起敲诈勒索团伙案件,抓捕了5名犯罪分子,查获两把大刀,帮助惠州市公安局成功突破33人的犯罪团伙。惠州市公安局年终表彰大会上,黄某聪被颁发了“好市民”荣誉证书和7500元的奖励金。

这次与亡命之徒的博弈,让黄某聪又产生了一个“大胆的设想”:他决定改装发令枪,最好能配用上治安队发给他们用于打流浪狗的小径口子弹。“必要的时候,遇见亡命之徒,还可以自卫。”黄某聪找到治安中队附近小机械加工厂的一名师傅,以治安大队队长的名义要求其对发令枪进行改装。最后,发令枪的枪膛被改装成口径为5.5mm的双管道,一次可以击发两枚小口径子弹。

 

积重难返  终坠法网

获评“好市民”的黄某聪,在小金口片区再次声名鹊起,社会老板和朋友们频频盛情宴请他,想聘请他当私人保镖或店铺、娱乐场所的保护人。“我本来就是治安大队的队长,保护地方安全本就是职责,可是当时我存有私心,想赚点外快。”

2009年年中,抵制不住金钱诱惑的黄某聪,答应了社会老板钟某的请求,到其经营的会所兼职治安经理,每月2000元工资。直至2014年治安队解散,黄某聪转为街道办环保职工,都一直没有上缴相关枪支。

2016年12月15日,因兼职会所老板钟某涉嫌一起枪杀案,黄某聪作为会所治安经理被列为涉案嫌疑人,公安机关对其开展了一系列调查。至此,他藏匿在家中的枪支和弹药才暴露于人前。随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相继介入。

最终,黄某聪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由于案件疑难复杂,涉案人员众多,经过两年多的取证、调查、比对、证实,虽查实黄某聪与命案没有关联,但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事实确凿,2018年6月4日,惠城区纪委监委追加撤销黄某聪相关职务的处分,停发、停缴其各项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

“因为心存侥幸,一次次地无视党纪国法,最后陷进欲望的旋涡中,不能自拔,我可以骗自己,但是纪法不会放任我……干了多年的治安队队长,好不容易转了正式职工,却因这事断送前程,我很后悔,但一切都是咎由自取……”铁窗下,黄某聪不禁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古人云:“好船者溺,好骑者堕,君子各以所好为祸。”党员干部要坚定党的理想和信念,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责任和使命,增强抵制不良嗜好的意识,自觉摆脱个人嗜好的羁绊,避开不良嗜好的陷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切勿让私欲占据了人生价值的主流,做“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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