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根小木桩换来一纸处分
“当了20多年的村干部,贪图木桩小便宜,换来党纪处分,实在是悔不当初。”收到处分决定书后,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江溪村干部马某羞愧不已。
马某被查处是肇庆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基层正风反腐行动、严查基层“微腐败”的一个缩影。此案虽小,但案件的查处过程并不简单。
“政府下拨的抗洪物资,被村干部贪了,纪委管不管?”2018年初,鼎湖区纪委收到村民实名举报信。
“抗洪物资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定要查清查楚,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这封举报信交由永安镇纪委开展调查。
为避免打草惊蛇,给当事人隐匿毁灭证据、蒙混过关的机会,镇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走访有关干部群众。大家的口径基本一致:马某是个能人,多年来为村里干了不少好事实事。当谈及他是否存在贪污侵占等情况,都说“不清楚”“不了解”。
“马某一向口碑不错,村‘两委’刚换届,会不会是诬告?”“马某资历老、有威望,难道群众有顾虑,才不配合调查?”调查组成员带着疑问继续抽丝剥茧。
经过一番摸排,仍未找到突破口。此案涉及抗洪物资,群众非常关注,这让调查组感到很大压力,便向区纪委监委寻求帮助。“是不是调查方向错了?区政府每年下拨到村一级的抗洪救灾物资数量应该不多。建议你们从物资账实核对入手,重新梳理排查。”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某纪检监察室主任说道。
调查组再次来到江溪村,打开村委仓库大门,就着抗洪物资原始单据,逐项清点库存物资,发现少了7根杉木桩。这一发现,令调查组兴奋不已。
“7根杉木桩数量不多,但性质恶劣,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区纪委监委负责同志提出要求。
调查组调取该村历年会计凭证。在大量的原始单据中,一张名为“江溪村抗洪经费开支”的报销凭证,引起了调查组的注意。
该单据支出金额3300元,所附明细为杉木桩、扶桩人工款,经手人为马某,这与举报人反映情况基本吻合。
调查组顺藤摸瓜,继续查阅有关资料,了解当年江溪村并未发生洪害,支出明显与事实不符。为此,马某涉嫌侵占抗洪杉树木桩,并违规报销个人费用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江溪村当年并未发生洪灾,但却产生费用支出,你是经手人,如何解释?”面对调查组的询问,马某神情紧张,支支吾吾,无法回答。
“报账凭证所列抗洪经费,怎么用作修复私人鱼塘缺口?”面对调查组的质问,马某不断搓手,脸色苍白,直冒冷汗。
“你是老党员,连续6届当选村干部,还是区人大代表。你侵占抗洪物资,违规报销个人有关费用,难道你不愧对组织、不愧对村民吗?”在出示证据的同时,调查组对其进行教育引导。
“我利用保管物资便利,侵占7根抗洪杉木桩,修复个人鱼塘缺口,实在是监守自盗,我犯了错误!我又以‘抗洪经费开支’名义报销,贪污3千多元,更是错上加错!”最终,马某如实交代问题。
2018年12月,马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侵占的抗洪物资和报销费用被悉数追回。群众拍手称快,并在基层干部中形成有力震慑。
“蝇贪虽小,但啃噬群众的获得感,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危害不容忽视!”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紧盯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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