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黑钱 “保护神”沦为“保护伞”
“这是我这辈子最不愿签的字……”2019年12月26日,曾在公安系统当过十余年一把手的湛江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维稳办原主任万成林拿起开除党籍决定书看了许久,才颤抖着签下自己的名字。而当年,正是这只手,在帮助黑恶势力团伙办理假案、违法撤销刑事案件的案卷上签字同意,使得黑社会性质组织得以长期躲避法律制裁并蔓延坐大……放下笔,有着43年党龄的万成林泣不成声,对自己过往的所作所为追悔莫及。
2019年5月,经报省纪委监委批准,省纪委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根据湛江“10·12”宁智强涉黑涉恶团伙专案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湛江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万成林在任湛江市霞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涉嫌包庇、纵容该涉黑涉恶团伙、为其充当“保护伞”以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三观不正初心失
“硬汉”局长心生“鬼”
万成林曾经算得上一个励志榜样。他出身贫苦,少小当家,入伍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很快入党、很快提干。1995年转业到湛江市公安局工作,历任该局指挥中心主任、刑警支队支队长、巡警支队支队长等职务,2005年9月起担任霞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万成林在工作中敢于攻坚克难,因“脑袋硬不怕打、身板硬熬不垮、嘴巴硬不叫苦”被称为“硬汉”局长。在任期间,霞山区刑事案件数量逐年下降,社会治安好转,他还曾作为处置群体性事件专家,入选广东省公安系统人才库。
然而,这位工作雷厉风行、业绩突出的“硬汉”却有一桩隐秘心事。原来,万成林在部队服役时成家,妻子为他生育了一个女儿,但他一直觉得没有儿子是人生一大“遗憾”。随着职务升迁,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万成林逐渐迷失了方向,理想信念动摇,丧失了抵制歪风邪气的“免疫力”,开始与社会老板勾肩搭背,沉溺于欢乐场,并包养情人阿花(化名)组成“家外家”。陶醉在温柔乡的万成林,期望能有一个儿子为自己“传宗接代”。然而阿花为他生下的也是一个女儿,万成林非常失望,在女儿出生一个多月后才去看望阿花母女。由于阿花没有工作,万成林作为公职人员,收入有限,不仅要负担自己家庭,还要养阿花母女,沉重的经济负担和不敢“见光”的压力成了万成林心里的“鬼”。一开始,万成林只得从自己的工资收入中挤出一部分来养“家外家”,有时还要向战友借钱,随着孩子长大,需要花钱的地方越来越多,万成林渐渐生出了利用手中权力“捞钱”的念头。
当官敛财两不误
滑向深渊浑不觉
当欲望的大门打开了一条缝,便一发不可收拾。自从有了“家外家”,又不能给情妇和私生女“名分”,万成林总感觉对这母女俩有亏欠,便想用钱给予她们“补偿”。
“在霞山分局当局长的第一个春节,我就开始大收红包,不管认识不认识的,来者不拒,因为送红包的人多在下班后来,我有时下班了也不走,在办公室坐‘等’红包,车上放两个布袋,专门装红包。我将钱送到阿花那里,她眼睛都瞪大了,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钱。那个晚上,阿花将红包里的钱全拿出来,整整有53万多元,她说数钱数到手都酸了。”万成林在悔过书中写道。
2006年,湛江市公安局机构改革,大批干部轮岗调整,万成林觉得,捞钱的机会又来了。表面上,他承诺唯才是举,公平公正使用干部,私底下,他却是唯“财”是举,对送钱买官的民警大开方便之门,利用管党治警的权力大捞特捞,借机收受13名民警人民币95万元、港币10万元。无论送钱的民警品行如何、能力怎样,只要钱送得够多,就能提拔使用。
万成林深知湛江公安民警的收入并不丰厚,收“自己人”的钱如同“隔靴
搔痒”,不能满足他的“胃口”,他觉得社会老板“来钱容易”,收他们的钱“天经地义”。经查,2005年9月至2009年底,万成林利用其任霞山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社会老板陈某某、林某某等6人的红包礼金共计人民币151.5万元。从包养情妇开始,由供养“家外家”发端,大权在握的万成林享受着公权私用带来的“丰厚回报”,由小拿到大捞,一发不可收拾,将违规违法之事看作理所当然,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此期间,他结识了湛江市有名的“黑老大”——宁智强,自此走上了不归路。
收人钱财失底线
徇私枉法办假案
宁智强是霞山当地臭名昭著的地痞流氓。2000年开始,宁智强以经营钢材生意等为名,注册成立了大量的公司,利用并操控亲属和身边“马仔”制造虚假贸易,同时以私人借款的方式搞非法高利放贷,攫取巨额非法利益;长期通过殴打、威胁、恐吓、非法拘禁、滋扰等暴力手段追债,逐步形成了以其为首、骨干成员相对固定、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这个组织在湛江之所以能够坐大成势,与当地公职人员的包庇纵容密切相关,其重要的“保护伞”之一,就是万成林。
2008年9月,宁智强为打击报复梁某某(化名)等3名离职员工,通过时任霞山分局副局长蔡广传(另案处理)约请时任霞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万成林吃饭,称自己公司被梁某某等3名离职员工侵犯了“商业机密”,请托万对该3人追究法律责任,并向万成林行贿30万元人民币及高档皮鞋、腰带、挂包等礼品,对这样一个恶名远扬的“黑老大”送上的“黑钱”,万成林竟毫不推辞。为促成此案,他利用手中权力,越过分管经侦的副局长,直接指定不分管经侦且与宁智强关系密切的副局长蔡广传负责此案。在案情分析会上,与会民警普遍认为该案证据不足、办理难度较大,但是万成林执意立案侦查。霞山分局经侦大队经过侦查,并无证据证明梁某某等3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然而万成林出于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考虑,仍然签批同意了对梁某某等3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在刑事拘留期限届满之时,万成林又推动提请逮捕;在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后,仍在湛江市南疆宾馆对3人实施监视居住,使得无辜群众遭受牢狱之灾。令人咋舌的是,实施监视居住的相关费用,竟然是由宁智强公司支出。自此,堂堂公安局局长彻底沦为了黑恶势力的“马前卒”。
胆大妄为无敬畏
违法撤案“护黑恶”
在身边人的吹捧逢迎里,万成林觉得自己无所不能,无人能管。他在忏悔中说:“那时的我,什么饭都敢吃,什么钱都敢收,什么人都敢结交,简直到了疯狂的地步”。梁某某等3人被羁押在霞山看守所期间,蔡广传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带宁智强进入看守所监区,放任宁智强在监区内恐吓、威胁在押的梁某某等3人。这是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本应严肃追究蔡广传和宁智强的责任,但万成林得知此事后,只是对蔡广传进行了口头批评。
2008年11月12日,霞山分局新村派出所又接到宁智强公司员工蔡某某报案称,宁智强为达到诬陷梁某某等3人的目的,指使手下非法拘禁了他,并强迫他到霞山经侦大队作伪证。宁智强得知新村派出所受理此案并以“非法拘禁”立案后,为逃避刑事处罚,通过蔡广传找到时任新村派出所所长黄卓珠(另案处理)商量对策,并再次打电话请万成林帮忙。
黄卓珠的所长一职正是2006年向万成林“进贡”而得,此时正好“投桃报李”。当黄卓珠按照与蔡广传、宁智强“勾兑”好的口径向万成林“汇报案情”时,双方心领神会,最终以“报案人无法联系”的荒唐理由撤销了案件。
“黑钱”缚手自作茧
“保护伞”终难自保
由于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先后两次对梁某某等3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万成林感到案件已很难继续向前推进,开始担心处理结果达不到宁智强的目的而使自己收受贿赂的行为败露。为让宁智强感受到自己仍在努力办成此案,在蔡广传的建议下,万成林要求经侦大队先后向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和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对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复议、复核。最终,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3月11日作出维持对梁某某等3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直至2010年2月8日,霞山分局才正式停止侦办此案。事后,宁智强以案件没有达到目的为由,要求万成林退还之前收受的财物。万成林在忏悔中说,收受的“黑钱”,如同看不见的绳索将他与宁智强牢牢“绑定”,本应是维护一方社会平安的“保护神”,就这样沦为黑恶团伙的“保护伞”,让宁智强为首的犯罪分子得以长期逍遥法外。
善恶到头终有报。2018年,湛江市公安局侦破“10·12”涉黑恶案后,宁智强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受到追究,万成林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随之浮出水面。2019年12月26日,经广东省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万成林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处分,没收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与此案相关的另外8名民警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心戴枷锁不由己
蓦然回首悔晚矣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之“钙”,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缺“钙”则信仰迷茫、百病丛生。反思自己的荒唐行径,66岁的万成林对此有切肤之痛。理想信念“总开关”长年失修,导致他 “百病缠身”——作为单位的一把手、党组织负责人,他对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耳聋口哑”;在外遇见私生女时,会“眼疾发作”不敢相认。
万成林极力回避纪法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经常托故缺席,也从不讲党课。他对办案人员坦陈:“那些案例,条条都好像在说我,听到我就脸红,只好装病回避,更别提在台上讲话了。”
家外有家的“双面人生”让万成林活得如同惊弓之鸟。生活中,因为怕人发现,他很少回到情妇家,在公共场所看到小女儿也不敢相认,这些时时让他感受到“剜心的痛苦”。他在忏悔中说:“这30年,我都是在自责与恐慌中度过的,我最怕过春节,宁可在单位加班,两个‘家’我都不敢回,家里过年连个‘福’字都从没贴过。”
从自欺欺人的“装病”到肆意妄为的“真病”,万成林的变色变质,说到底是理想缺失、信念丧失、党性迷失、宗旨丢失。原则底线的崩溃导致他思想脱缰、行为失控,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沦为黑恶团伙“看家护院”的“私器”。
回想起青年时身着军装的骄傲、盛年时头顶警徽的荣耀,念及本应享受天伦之乐的余生,已经头发花白的万成林对办案人员吐露心声:“如今我向组织彻底坦白,用法律制裁洗刷自己的罪恶,我反而感到自己卸下了心上的枷锁,获得了真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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