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正蒙:清廉天下冠

来源:季 疏 尚 纪   作者:南粤清风网   时间:2019-10-22 18:52:38  浏览次数:-  

  谢正蒙(1562-1631年),字中吉,明代广东惠来人。幼年家贫好学,废寝忘食,19岁为邑庠生,21岁举于乡,40岁选任广西桂林府灵川县知县,44岁补选潮广岳州安乡县令。在任时,政绩卓异,在全国“行取卓异”,皇帝赐匾“清廉天下冠”。51岁考授监察御史。由于他本身清正公廉,故敢于劾亲王、批逆鳞。后人将他与张九龄、海瑞、徐马石同列为“岭南四名臣”。

  谢正蒙最令后世钦佩的是其清廉刚正的道德品质,素有“清廉天下冠”之称。直到他优游林下期间,自己并没有什么田地,也没有像样的宅子,只留下19篇奏疏。其逝世下葬的殉葬品只有一支发簪和一副笔墨砚。

  谢正蒙不但自己生活简朴,还非常痛恨官场腐败,并坚决打击官员贪图享乐的风气,他常说,为官要以清廉为本,为百姓谋利。谢正蒙所处的年代是明神宗时期,上至朝廷,下至州县,官员贪污受贿,聚敛财富,朝政混乱。

  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全国盐政极度混乱,谢正蒙奉令督理两淮盐政,整顿全国盐法兼管南京、山东、江北总运漕粮。在巡视过程中,他发现盐政管理混乱,应收的盐课收不上来。对此,他在《盐法不堪再坏疏》中揭露破坏盐政管理的人,其中就有万历皇帝的爱子福王朱常洵。刚正不阿的谢正蒙并没有胆怯,而是在奏疏中直斥福王的劣迹,批评他不知道国家发展的根本,并提出严厉持法,如果王府有夹带行为,就惩治押运官员。

  福王提取食盐受阻,便派内监高朝、典宝到扬州提王盐,要兵部拨船运载。谢正蒙马上又上《藩使支盐疏》抗阻,毫无让步余地。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福王指使内监私盗勘合假称采购土特产,出动楼船8艘、民船若干艘,用船夫300名,船泊淮安,强买私盐满载。谢正蒙得到密报,当即派员勘查,并亲自率军围捕,俘获冯天时等要犯14名,缴获铁夹棍一副、三眼铳两门以及许多弓刀枪矛等利器。

  在巡按南直隶的过程中,除弹劾福王外,谢正蒙还废止了商人奉送新官上任贺礼的陋规,并请求朝廷减轻赋税,体恤商人。

  为了惩戒贪欲,他提出三条措施:第一,必须从内官、朝廷要臣着手,正官邪,挽颓风;第二,自身要坚持清廉为官,只有自己清廉,才能管教下属廉洁奉公,建立一支廉洁的队伍,提高办公效率;第三,从制度上约束官员,惩治结党营私的官吏,严格查验手续和库官考核,禁止守门衙役克扣。

  出巡淮河时,他见到宋代范仲淹主持修筑的范公堤崩塌,导致洪水淹没田舍、盐场,便带头捐资修筑堤坝。加宽部分坝底,加高坝身,堵塞缺口,加固堤坝,适当加以垒石护坡,种上护坡植物。自此以后的相当长时间,800多里海堤让海潮不再肆虐,受海潮侵蚀的盐碱地逐渐成为良田,淮安、阜宁、东台等地人民得以安居,农业、渔业、牧业等传统产业得以顺利发展。

  谢正蒙续修的范公堤,是当时规模最大的海堤工程,不论在技术还是工程质量上,堪称当世一流工程。因此,江淮百姓特地在扬州修建“二贤祠”,纪念先贤范仲淹和谢正蒙。“二贤祠”有对楹联写道:“范枢密筑堤斥卤先忧后乐,谢御史修堰排涝足国裕民。”

  谢正蒙一生与贪官作斗争,多次上书弹劾贪官,并提出相应的整风措施,一生清廉为民,政绩斐然,在历史长河中留下清正廉明不畏强权的形象,值得后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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