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设立村级纪委 盯紧基层“微权力”
“租赁单价还是要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别小看这几毛几分钱的差距,到了年底交租就会差几千几万元,这不仅存在廉情风险,更与村民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不能含糊呀。”
“你提醒得对,今后注意,以免因为几个小数点酿成大错。”
近日,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东升村纪委书记余德彪在一次监督检查中,发现该村某经济社一份总额达数百万元的村集体资产租赁合同书填写不规范,当场与该社社长谈话提醒。
这样的监督场景在佛山已不少见。
2019年7月以来,为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佛山市纪委监委在禅城区试点,设立村纪委,选举产生纪委书记及2名纪委委员。与此同时,由街道纪工委向农村分片区派出监察联络员,将日常监督延伸到村民“家门口”。
村纪委作为农村监督岗哨,主要履行5方面职责:一是监督农村基层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二是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的情况;三是监督村级党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情况;四是接受党风廉政方面的投诉、举报和建议,属于检举控告的,及时向镇(街道)纪(工)委报告;五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村级党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监察联络员按照授权,主要履行5方面职责:一是定期走访群众,收集廉情信息和问题线索,及时向镇(街道)纪(工)委报告;二是协调村纪委、纪检委员开展监督工作;三是组织村纪检监察力量开展区域协作,加强工作配合;四是对村纪委、纪检委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五是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再监督。
为压紧压实村纪委和监察员工作,禅城区一抓清单管理,出台《监察员管理办法》《监察员履职清单》《村、组干部负面行为清单》,明确监察员工作职责和工作指引。二抓请示报告,村纪委定期向镇(街)纪(工)委汇报工作,监察员每周对片区内3条村走访一次,每周定期报送工作情况。三抓考核激励,村纪委干部、监察员每年开展至少两次培训,并加强对监察员的履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促进队伍履职尽责。
某经济社集体土地物业租赁涉嫌定向发包被叫停、规范20多份村集体物业出租合同……村纪委干部、监察联络员“上岗”以来成效明显。“以前觉得合同不规范,是小事,也没人管。自从村里有了纪委和监察联络员,真切地感觉监督就在身边,让我们绷紧了遵纪守法的弦。”一名村干部坦言。
截至2019年10月底,禅城区已设立11个村纪委,派出4名监察联络员,发现未如实清产核资、集体物业未公开交易、公章管理不规范等6个方面的问题线索8条,开展谈话提醒61人次,有效督促村组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党纪法规,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佛山将继续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紧盯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履职用权,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打造廉洁村居,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佛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梅河清指出,“在试点基础上,将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在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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