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腐中重获新生 广东一国企利润指标翻两番

来源:尚 纪 谢志云 李剑威   作者:南粤清风网   时间:2021-04-14 11:03:21  浏览次数:-  

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全年实现进出口额同比增加近4成;利润总额同比增长超4倍多……作为华南地区最早开展纺织品和国际贸易业务的国有企业,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股份)在抗疫防疫与保障生产运营的双重压力下,业务规模和利润实现大幅增长,成为逆势而上的“黑马”。

谁曾想到,3年多前,该公司的经营管理却是困难重重:现金流紧张,亏损风险剧增,部分经营单位员工只能领到基本工资,发展举步维艰……

转机来自一起腐败案件的查办——2016年12月,纺织股份下属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棉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棉织公司)发生巨额国有资产损失风险,纪检监察机关对原棉织公司总经理陈某立案查办后督促纺织股份以案为鉴,转变经营模式,从贸易中间商转变为贸易供应链管理者,企业经营质量不断攀升。

吃里扒外侵占国有资产?严查!

让我们把目光放在故事的起点——棉织公司上。2016年12月,该公司发生2.45亿元国有资产损失风险,作为母公司的纺织股份受到牵连,陈某和私营企业高某公司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一案逐渐浮出水面。

高某公司系棉织公司的贸易合作伙伴,两家公司在做进口电解铜等金属材料的委托代理业务过程中,利用棉织公司的国际信用证资质,由高某公司向境外公司进行融资性贸易。

按照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约定,在买入货物前,棉织公司会先向高某公司收取20%的货款作为保证金。此后,随着货物报关、入仓,拥有货权的棉织公司应先把剩余80%尾款收全了,才能把货物货权转给高某公司,即所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但时任总经理陈某无视合同约定,在对方尚未付清80%余款的情况下,即擅自签字盖章将货权转移出仓;为了对付上级公司的例行查仓,又指使下属伙同私企人员编造货权未转移假象。陈某案发后承认:“收不到货款是不允许放货的,我们业务部门也是在我的授意下先开出仓单,见我的签字仓库那边就可以放货了。我利用手中权力为私人企业大开‘方便’之门,解决了他们资金不足的难题,却让2亿多国有资产陷于危险之境。”

陈某在与高某公司合作期间,除了自己出差经常得到高某公司的超常规接待,他的家人也收到该公司老板奉上的“红包”礼金。2015年7月,陈某主动打电话给高某公司老板(2017年被广州市检察院立案查处),以在广州购房尚有资金缺口为由借款300万元。随后不久,该老板约陈某在广州某咖啡厅见面,并将300万元转到陈某妻子的账户。而所谓购房“借款”,既未开借据,也未确定偿还期限。

“这就是变相拿国有资产搞利益输送。”陈某案调查人员说,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企领导人员义不容辞的职责,决不允许任何人把国有资产当成交换私利的“筹码”,予取予求。

2017年2月,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对棉织公司总经理陈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就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年3月,陈某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2019年,因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陈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万元,违法所得被没收。

纪检监察机关还对纺织股份领导班子,财务、经营管理部门,棉织公司财务、业务部门等13名相关责任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分别给予了留党察看、严重警告、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撤职、降级等处分。

 

痛定思痛  为什么“它还是发生了”?

陈某案及其带来的巨大国有资产损失风险,让纺织股份上下震惊。

“发生这么大的事件,我们每个人都很震惊,几乎不敢相信,这么严重的违纪违法案件会发生在省纺,我们天天都在强调风控重要性、强调经营要防范风险,但它还是发生了。”纺织股份主要负责人反思说,“无论公司的领导班子还是管理部门,大家都应该负起责任。”

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是陈某案发生的根本原因。“工作中重大事项从来不开会讨论,搞‘一言堂’的情况比较严重。”陈某在忏悔书中承认,自己作为企业的“一把手”,非但没有担负起管党治党的责任,反而带头违纪违法,这种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抛诸脑后,不把党组织放在眼里、不把党纪记在心上,明目张胆地违反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的做法,势必影响企业的政治生态,最终伤害的不仅是企业,更伤害了群众情感和国家利益。

棉织公司代理贸易业务属于非主营业务,应限期清退,纺织股份领导班子参与风险评审时违规同意棉织公司继续开展该项业务;在审批电解铜业务过程中,纺织股份领导班子参与风险评审时,对提交的资信材料未能严格把关,对客户资不抵债、合同未按规定办理抵押等风险隐患均未能提出异议……回顾陈某不顾上级部门三令五申,违规开展早已被叫停的融资性贸易的过程,我们不难发现,陈某案的发生暴露出棉织公司乃至纺织股份不同程度存在的监督不力、监管缺位等问题。

“陈某违纪违法案件,反映了纺织股份之前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着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纺织股份的上级公司是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控股),广新控股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陈某案的发生,说到底还是“人”的问题。一些国企领导“重业务、轻党建”“重指标、轻监管”,认为只要抓好业务,其他的都是“小节”。陈某频繁出入高档场所消费,企图假借众多业务人员之手让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瞒天过海”……这些,都是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具体表现。

全面从严治党,国企不能例外。纺织股份党委和经营班子痛定思痛,进一步领会到,作为国有企业,如果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必然会产生风险隐患,滋生违纪违法行为。“问题虽然发生在陈某身上,但教训应该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全体员工所汲取和警醒。”纺织股份党委主要负责人说。

 

落实以案促改  经营质量全面提升

“公司效益又好起来了,没想到查办一个案件可以改变这么多!”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陈某案之后,带来了风气之变,经营之变,2020年,纺织股份逆势而上,战绩不俗。

转变首先来自党建引领,纺织股份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持续建立健全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前置研究事项清单以及“先党内、后提交”相关工作制度,把党的领导与企业治理有机融合起来,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目前,纺织股份党委制定了《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党委委员分工和主要职责》,修订了《党委工作暂行办法》,每年与各部门、各单位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将经营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落实从严管党治企,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为得到所谓工作中的虚荣,不择手段,不顾各种规章制度的限制,投机取巧,丝毫无任何风险意识,把国有资产置于极大的风险中,最后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陈某在案发后承认,自己因为觉得和高某公司开展融资性贸易能为公司每年带来较大的进口规模和利润,自己也有好的业绩,于是“力推此项业务的开展”。由此也暴露出公司过去外贸业务单纯追求规模、经营管理不够到位、风险难以把控等问题。对此,纺织股份坚决放弃过去门槛低、盈利少,业务操作和管理相对粗放,风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传统联营代理业务,转向发展以自营大客户为主,能够有效规避经营风险,有利于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管理业务模式。

党建引领,以案促改,提升了国企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纺织股份凭着多年沉淀的供应链管理能力和员工的努力拼搏,公司实现进出口额3.38亿美元,同比增加38%;营业收入21.88亿元,同比增长21%;利润总额10163万元,同比增长434%,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冲击。

痛定思痛,破浪而行,纺织股份没有因陈某案而沉沦丧志,知耻而后勇。纺织股份取得的这张“成绩单”,充分体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促进企业发展经营的引领保障作用,充分体现了广新控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充分体现了纺织股份的整改力度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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