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履职本领 为纪检监察事业增光添彩

来源:党风   作者:吴宜泽   时间:2021-07-26 17:34:20  浏览次数:-  

  “境外收受财物的要有出入境记录作为佐证,再核一下出入境时间。”“到案经过里有些地方表述的不太清楚,明天需与审查调查室的同志沟通。”……凌晨两点,小山般的案卷堆中,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以下简称审理室)的同志埋头其间,圈画勾记、交流意见,仿佛不知疲倦。

  审理室承担着案件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的重要职责,是纪检监察机关审核处理案件的关口、出口和窗口。近年来,审理室在省纪委常委会的坚强领导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的正确指导下,忠诚履职尽责,铸牢“铁案工程”,持续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组织推荐和全室同志的共同努力,审理室及室党支部先后获得“省先进集体”“省文明单位”“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个荣誉称号。


  眼中有政治  肩上有担当

  在党员干部所需的各种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审视违纪违法问题,首先要从政治的高度来看待。近年来,审理室牢牢把握案件审理工作的政治属性,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勇担政治责任,实实在在地把政治工作做出深度、做出成效。

  审理室坚持将政治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在完成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每周固定时间开展政治学习,该室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审理工作实际,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提高政治领悟力和政治判断力。在具体案件审理过程中,从政治高度对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精准定性处理,做到眼中有政治、心中有政治、笔中有政治。如对某干部面上在单位党组民主生活会表态改进生活作风,私底下却毫不收敛,并在参加省党代会期间,未经请假批准外出到酒店与其情妇、朋友聚餐,事后对组织谎称身体不适外出拿药的行为,作为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予以认定。

  “为进一步提高政治执行力,我们在重要审理文书中聚焦政治监督,在具体审理环节中体现政治立场,这是做实政治执行力的具体体现”。审理室的同志告诉记者,近年来,在审理谈话、审理报告等环节中,注重深挖被审查人违纪问题的政治成因和政治影响。比如在审核省属企业某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中,正是以此方式督促其从政治角度进行深刻反省,推动后续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我们坚持做到支部工作与审理工作有机融合、同步发展,一手巩固强化意识形态建设,一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政治方向永不偏航。”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室坚持严肃组织生活,认真查摆问题,及时自查自纠;深入开展“大学习、精培训、深研讨”活动,强化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疫情防控期间,全室同志工作不松懈,学习不松劲,全员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民法典》《政务处分法》等新法新规。2020年至今,共组织召开支部学习会26次。


  贯通融合纪法情理  治标更治本

  业务能力的强弱,直接决定着决策水平、工作成色。近年来,审理室将政治意识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惩处和教育相结合,在真刀真枪磨练中总结出许多“独门技法”,解决了一个个棘手的难题。

  “只惩处不教育,惩处就会失去意义;只教育不惩处,纪律就会失去严肃性。惩处和教育都是手段方法,让人真正意识到错误才是主要目的。”审理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之前在对某市委常委宣布处分决定时,审理组精心准备工作预案,确定了由室领导先谈,市委书记再谈的办法。宣布过程中,针对受处分人与组织讨价还价的错误表现,室领导既严肃批评,又谆谆善诱,最终促其转变态度,诚恳认错并接受处分。

  “该案中,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为了招商引资,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且未谋取私利,综合考量,建议从轻处分。”在审核某主题公园相关人员失职失责案中,审理室立足地方政治生态,综合分析各项情况之后,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较轻处分或者免予处分。“案件审理是办案的最后一道关卡,务必慎之又慎,我们要深刻领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中蕴含的‘善念’,在提出处分档次时,要问这样量纪会不会畸轻畸重;在研究追责范围时,要问这样追究会不会牵连泛化不均;在审核涉民生案件时,要问这样处理老百姓答不答应……多问问,这样的审理结果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审理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单是在思想意识方面正本清源,审理室还大力优化处分执行方式方法,用心用情做好处分决定宣布,坚决防止类似“打白条”的现象发生。例如,在对某案宣布处分决定时,综合考虑程序规定、教育惩戒效果、社会舆论等因素,审理组有针对性地采取差异化宣布策略:对名誉极为看重的对象,肯定其成绩,打开其心结;对认识尚不到位的对象,深挖其错误思想根源,促其悔悟;对纠缠案件细节的对象,从业务角度条分缕析,说服其承认错误。2020年,审理室受理案件303件,审结案件253件,对110名党员干部作出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精准做审理  规范促发展

  案件审理工作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党纪国法为准绳,给予违纪违法者恰当的处理。为了使审理工作更加精准规范,审理室可谓是下足了功夫。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2020年2月以来,审理室围绕法法衔接、证据适用、申诉问题等重点难点问题组织专班深入调研,前往省法院、省检察院深入了解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近年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情况以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听取收集意见建议,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

  “运用辩证观点来判断是非对错,有利于对复杂的问题进行精准定性处理,做到不误判、不错判。”审理室同志告诉记者,在审核某开发区领导严重违纪违法案中,审理干部运用辩证观点,对其民间借贷行为综合考虑行为动机、借款事由和当地社会环境等因素,结合证据排除利益输送可能,最终未将该问题认定为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审理室还坚持将政治思维与法治思维贯通运用,善用政治思维看待问题,善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比如,在对某市委原常委严重违纪违法案审核中,审理组大量查阅同类案例,深入研究“约定型受贿”理论,准确认定罪与非罪问题,实现对受贿犯罪的精准打击;在对另一起某国企原副总经理违规使用巨额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研究定性时,审理组准确区分贪利型犯罪、挪用型犯罪与职务违法行为的界限,确保了“三个效果”相统一。

  为能更好发挥审理制度效能,审理室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开展常态化沟通,梳理交流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影响案件质量的突出问题,并引导证据收集。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后审理案件中发现的影响案件质量的突出性、普遍性问题进行梳理,形成《省纪委监委机关审查调查工作中常见的八个方面问题及规范建议》,定期制作《提醒函》,印发给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受到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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