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去扶贫——专访“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黄媚
“感到激动又荣幸,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鼓励、肯定和鞭策。”2021年7月24日,茂名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副主任黄媚谦逊地描述了自己获得“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时的心情。2018年12月,她以茂名市纪委监委干部身份挂职公馆镇党委副书记,分管扶贫工作。在此前,黄媚的基层工作经历是一张白纸,现在面对的却是贫困人口基数大,脱贫基础弱、防疫任务重等考验。她对本刊记者(以下简称党锋)说,“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份是我最大底气。”两年后,她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镇23个村委会892户2623名相对贫困户顺利脱贫。回忆起这段下乡奋斗的日子,她以女性特有的感性说,“最感怀的是农民的质朴,最难忘的是团队的团结”。
党锋:挂职期间如何落实扶贫政策,和当地干部群众一起攻坚克难,最终如期实现脱贫?
黄媚:首先,落实政策一定要先懂政策。我一到公馆就提醒自己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政策方针,也叮嘱身边扶贫干部加强学习。同时,走近贫困户才能知道他们所需所求。挂职后,我带领全体扶贫干部用2周时间走遍了全镇23个村委会,掌握了第一手情况,后面制定帮扶措施就有了良好的基础。
其次是把各项扶贫政策抓实抓细。比如,落实就业和劳动技能帮扶政策,2019年在河之口村和艾屋村举办两期汽车美容培训,108名贫困户参加洗车技能培训并获得技能鉴定证书,为贫困户就业创造了前提条件。大力发展扶贫产业项目,公馆镇成功在旧村开辟出精准扶贫种植试验基地,在提升集体收益的同时也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协助珠海扶贫工作队在河之口建立冰糖木瓜基地,投资进鑫农产品仓储物流项目、百业乡土特色养殖项目等,持续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
党锋:从纪检监察机关到基层一线,以往监督工作实践和经验对您挂职有什么启发和帮助?
黄媚:我先前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14年转到市纪委监委,之前没到过基层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份就是我最大底气。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过程中,我就认识到充分发挥村支部书记“领头雁”作用是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的关键之一。于是推动成立公馆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将扶贫指导和监管工作落实到每个镇班子和驻村干部,将具体实施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各个村支部书记。成立督查小组对公馆镇23个村居的扶贫工作进行检查监督,重点围绕“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找出“八有指标”没有落实的村委会。以红脸出汗的方式指出问题、交办任务,以“红白榜”形式通报工作情况,对扶贫工作落实不力的镇分管领导和村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再次检查不过关的,将进行追责。有力的监督既确保了政策落实,又加强了当地群众对党委政府、行业主责部门、村委会的信任。期间,公馆镇的扶贫资金使用率、安全性是茂南区最好的,有力确保了贫困户的稳定收益。
党锋:挂职任务完满完成,现在重新回到监督检查室,对未来工作有何计划?
黄媚:两年挂职经历给了我荣誉,更给了我动力。我记得省检查组来的时候,有村民多次自发唱起《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等红色歌曲。那段日子,我最感怀的是农民的质朴,最难忘的是团队的团结。在新的岗位上,我要按照党章党规要求,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把群众的声音放在心中,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在群众关切中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力点,让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