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基层正风反腐再加速
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今年5月,全省共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47502件,结案40358件,给予党纪政务(纪)处分3914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823人,形成强大震慑力。
“尽管取得了显著成绩,我省基层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有的党员干部独揽权力、凌驾于基层党组织之上;有的以权谋私,大肆贪污受贿、“雁过拔毛”、侵吞集体利益;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群众眼皮底下搞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有的脱离群众作风不实,不会也不想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有的甚至涉黑涉恶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少数“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薄弱,甚至带头违纪违法,破坏基层政治生态。
“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根本解决,就会影响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动摇党的执政之基、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党的十九大指出,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推进基层正风反腐,确保党中央关于精准脱贫、扫黑除恶、污染防治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夺取反腐败压倒性胜利的重要时间节点,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施行《广东省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此《方案》的印发,意味着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广东基层正风反腐再加速,一场硬仗已经打响。
落实政治责任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发展
《方案》是省委“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成果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人民群众反对和痛恨什么,党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指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及中央纪委的工作部署,为广东开展基层正风反腐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李希多次对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作出明确指示要求。5月15日至16日,李希在湛江市调研时强调,“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认真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结合实际把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一项一项落实好。”要“用心用情用功为老百姓做实事,让全市父老乡亲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色更足、更实在、更可持续。”
为贯彻落实李希同志的指示精神,有效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不力、执政基础不牢等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省纪委监委起草了《方案》并以省委办公厅名义印发施行。《方案》方向明确,那就是剑指基层正风反腐,力图通过3年不懈努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全面遏制,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重点惩治的8个方面的问题 均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
此次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将重点惩治8个方面的问题,均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
三年行动的首个任务就是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根据《方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对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扶贫项目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以权谋私等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失职失责问题,盲目决策、注重包装和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中央和省委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共立案38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5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46人。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铁面执纪、深挖彻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惩治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欺压残害百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不断发出执纪执法必严、扫黑除恶务尽的强烈信号。”
针对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各级纪委监委将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新动向,坚决查处基层“三公消费”、人情往来、津补贴发放等领域的顶风违纪行为。
三年行动将重点惩治贪污挪用集体资金、违规处置使用集体资产资源等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
此外,三年行动还将坚决查处征地拆迁领域强征强拆、暗箱操作和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贪污私分、冒领骗取、截留挪用涉农补贴、救灾救济、新农村建设等民生专项资金等问题。
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既要狠拍嗡嗡乱飞的“苍蝇”,又要铲除基层滋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土壤,为广东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保持基层正风反腐高压态势 重大典型案件省纪委监委直查
《方案》将强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保持基层正风反腐高压态势,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方案》明确,要完善领导包案、提级审查、联合查办、现场督促等机制,有案必查,从严追究,依纪依法严惩“蝇贪”村霸。对性质特别恶劣、反响特别强烈的重大典型案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直查,对比较重大典型的案件进行督办。“也就是说,只要是性质特别恶劣,哪怕是村里的腐败案,省纪委监委都有可能去直查”,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切实加强警示教育”,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各级纪委监委将坚持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通报曝光工作力度,按照地级以上市纪委监委至少每季度1次、县(市、区)纪委监委至少每半年1次、乡镇(街道)纪(工)委至少每年1次的频率,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基层正风反腐典型案例,并将内部通报发到村(居)一级,增强不敢和知止的氛围。
行动组织领导方面,“基层党委切实履行正风反腐工作的主体责任,纪委监委要协助党委抓好工作落实”,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行动坚持镇为基础、县为关键,县、镇两级党委要把基层正风反腐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党委书记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定期研判正风反腐形势,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县、镇两级纪委书记要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工作抓在手上,决不允许当甩手掌柜。
《方案》还要求建立常态督导机制,各地要通过分片督导、交叉督导、专项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着力发现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对于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不断传导基层正风反腐压力”,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外,三年行动结束后,各地级以上市将对所辖县(市、区)开展正风反腐行动取得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价,对成效好的进行表扬,对成效差的进行约谈和问责。
根据《方案》,今年6月起为此次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全面推进阶段,主要是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严查处、严追究,形成严厉惩治、全面遏制的高压氛围;2019年为重点整治阶段,对问题突出、案件多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街道)和村(居)进行重点整治,啃掉硬骨头;2020年为深化标本兼治阶段,认真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基层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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