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做实监督 为群众利益保驾护航

来源:储国强   作者:南粤清风网   时间:2020-11-02 17:40:27  浏览次数:-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民事权利的宣言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基础,也是公民私权保护的基本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监督挺在前面,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既有力惩治腐败犯罪,又保障合法民事权利,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围绕三大攻坚战  瞄准民生痛点揪问题

“怎么这么臭啊!”2018年5月31日傍晚,河源市和平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专员徐智敏和同事们走出驻地,来到浰源中学操场附近,突然一股恶臭扑鼻而来。

“当时有几个人在打篮球,我们便上前攀谈询问,得知操场30米开外有一排还未完全拆除的猪舍,臭味就是从那传出来的。”徐智敏说,猪场废水经过学校大门口的沟渠直接排入河道,时间一久,河道污水横流,藻类疯长,臭气冲天,严重影响在校师生和周边群众的身体健康。一位常在河边劳作的大妈说,“不能光脚下河,不然脚丫子都会烂掉哩!”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这是一起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该组负责人表示。次日,该组调阅浰源镇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方案和所有台账,召开干部群众座谈会,深入调研了解浰源镇养猪场污染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上交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紧接着,在和平县纪委监委的督促推动下,浰源镇多部门迅速开展联动排查和整治。此次行动中,浰源镇共整治养猪场62家,关停面积(含限期关停)达7966平方米,非法养猪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民法典总则编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一规定被称为“绿色原则”,题中之义就是要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督促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三大攻坚战中,推进脱贫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同样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这些领域,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监督手段,精准发现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级政府在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赤黎村这50万元扶贫资金,为何借给一矿业公司使用?是否考虑过用于发展其他扶贫项目?”今年以来,云浮市云城区纪委监委开展扶贫领域“回头看”工作,对辖区内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组建核查组走访1522户危改户和五保户,深入排查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与民争利的问题,发现问题线索60条,立案3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

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事关社会政治大局稳定。“要聚焦群众关切和疫情防控的重点环节加强监督,重点查看防控药品采购,持续监测重点防控药品供应及库存情况……”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敬畏生命、尊重医生、保障医患合法权益,聚焦医疗救治待遇等问题,强化日常监督,推动省医保局出台“5个全部”措施,全力支持患者救治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

 

从“小切口”入手  解决群众身边“大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树牢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督促执法人员坚持公正执法,为群众服好务、办好事,让群众感受到法治的进步,让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2018年4月,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南庄派出所科员陈肖银在抽调至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岛湖大厅户籍窗口工作期间,多次在工作时间擅自脱岗,导致办事窗口大量群众长时间等待……”今年4月下旬,佛山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通报了这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主角”陈肖银因工作懈怠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019年,广东省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620个,从这些问题来看,一些党员干部背离初心使命,宗旨意识淡薄,用形式主义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用官僚主义对待群众,极大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比如,一基层派出所错将一名群众录入吸毒人员信息库,被错录人上访后,该所不是及时更正错误,而是以消除记录要走程序为由,历经4年拖延不办,导致这名无辜群众工作难找、房难租,生活面临巨大困境。再如,一位原市委常委在受组织委派负责对口帮扶工作期间,既不在市委办公室办公,也不在前方指挥部,而是整天躲在宿舍画画,还举办了个人画展,可谓是玩物丧志,漠视群众疾苦。

这种大搞花架子、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与“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等要求背道而驰。对此,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施克辉强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善于抓住突出问题,做到抓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

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头督导各地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各地市纪委监委从具体人和典型事抓起,以小切口牵引大变化。在查处个案的同时,广东还坚持念好问责“六字诀”,精准施治,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促进完善发展  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近年来,广东省发布《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关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这与民法典中“开办企业”“投资者保护”等关于财产保护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规定精神高度一致,强调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过去一段时间以来,广东有一些民营企业反映,他们所面对的,不仅有层出不穷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而且还有行政力量对市场的过度干预,两者交织导致“权利、机会、规则”三不平等现象时有发生。记者了解到,湛江雷州市住建局原局长罗纯清,曾对某报建手续齐全的项目迟迟不签批,以“图纸不美观”“过不了会”为由,向开发商“敲竹杠”,最终索要到了16万元。阳江市阳西县委原书记许培业,每到上会审议、“签字画圈”、拆迁动工等“关键环节”,就故意放慢进度,坐等老板上门送钱,2016年调离阳西时,他以“挤牙膏”的方式向老板榨取“油水”共计640万元。

这类“吃拿卡要”“生硬横推”的违规违纪行为,罔顾党中央倡导的简政放权、为企业“松绑解套”等方针政策,扰乱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破坏了营商环境,挫伤了企业主干事创业热情,最终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必须予以铲除。

“我们聚焦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企招标采购等3个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着力加强监管和执法。”日前,珠海市纪委监委研究起草了2020年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压茬推进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已对涉专项整治有关问题线索立案3宗,对掌握的其他一批问题线索开展核查。

“我们按照上级全面整治营商环境问题的整体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先后征求13家单位意见,成立专项整治办公室,统筹推进,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推动新时代珠海经济特区‘二次创业’提供有力保障。”珠海市高新区纪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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